中国下放境外投资审批权限 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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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 13:3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月十一日电 (记者 王进昌) 记者今天从中国商务部获悉,为了促进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事业的发展,商务部近日下放了审批权限,地方企业在一百三十五个国家投资开办企业的核准事项,可以由地方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实施。同时将企业申报材料由十项减至五项。 商务部在近日发布的《关于境外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中还体现了各种所
商务部官员介绍说,这个规定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规定国内企业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在经济、技术上是否可行,由企业自行负责。在核准内容上,明确要求有关核准机关主要从国别(地区)投资环境、安全状况、与中国的政治经济关系等方面进行把握与核准,取消了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核。这样切实落实了企业投资自主权,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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