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科技和民营企业境外上市享受优惠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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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2日 09:24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 逸飞)今后,辽宁省符合条件的高科技企业和民营企业境外上市将被作为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的一项重要内容,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这是刚刚下发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资本市场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的。据悉,辽宁还将按照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积极引导和推动优势资本向钢铁、汽车、石油和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转移。
《意见》说,我省的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要进行适当的调整,调整为支持原材料、装备制造、高新技术、农产品深加工和现代服务业等相关的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做优做强。支持主业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强和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再融资功能,通过配股、增发新股、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形式,扩大融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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