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营水利发展半数小型水利工程实行产权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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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 10:32 新华网 |
新华网南昌10月11日电 (记者 姚润丰、郭远明) 水利建设由国家和集体一手包揽的格局正在打破,民营水利已成为我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有益补充。各地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等办法,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方式,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国半数小型水利工程已经实行产权改革,进入民营领域,盘活资金120亿元。 记者11日在南昌召开的全国农田基本水利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今年5月,全国已有23个省市区出台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占全国总数52%的755万处小型水利工程实行了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制等形式的产权制度改革。目前,改革力度大、民营水利发展快的省份,民间资金的投入量已达到或接近当年总投入的10%,成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有益补充。 水利部副部长翟浩辉说,发展民营水利是我国水利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对解决水利投资严重不足,落实责任主体,降低管理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各地结合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拓宽水利投资渠道,利用民间资本发展民营水利方面进行了众多探索,民营领域已经涉及水电、供水、农村水利、水土保持等各个方面,工程规模已开始由小型工程发展到大中型工程。民间资本为盘活水利存量资产,加快水利发展步伐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民营水利的发展与全国水利改革与发展要求还有距离,总结经验不够,政策不完善,推广措施不得力。为此迫切需要加大水利改革力度,完善相关政策,促进民营水利更快更健康地发展,水利部要求各地加强民营水利的市场准入规则和机制的研究,既要引导又要规范;既要保护又要管理;既要放开一些领域开发,又要防止掠夺性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