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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被控诈骗2000万元,偷逃税款667万元!广州市检察院日前指控原广东协成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裴湘伟,假借无资金周转骗取合作伙伴的财物高达200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此外还在2001年两个月间偷逃税款667万元。对此,裴的辩护却语出惊人,挪用2000万元是为了充分利用资金避利息,667万元税款只是没有及时上缴,给他时间,两单都会还。
据《信息时报》报道,裴在2002年8月28日到2003年间,以供应废钢的名义,与广东岭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废钢《供货合同》。2003年10月9日,他突然向岭南公司称,协成公司在菲律宾有大量废钢,但急需资金周转,需向银行申请贷款,希望能帮忙。岭南公司为了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便出面为协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了担保。同年10月14日,裴的协成公司顺利地申请到了巨额人民币2000万元贷款。取得贷款后,裴却没向岭南公司再提供一点废钢,反而向岭南公司隐瞒已取得银行贷款的事实,另设银行账户,采取划账或提取现金的方式,将2000万元的贷款全部挪空,用作他途。
(阎晓光)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04年10月11日 第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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