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新制定的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11月1日起施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 08:02 人民网-人民日报

  立刻注册新浪免费邮箱,激活1G空间

  据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11月1日起施行(本报将于近日刊登条例全文)。1993年国务院批准修订、海关总署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行政处罚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条例》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海关行政处罚,保障海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 人或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条例》分为总则、走私行为及其处罚、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及其处罚、对违反海关法行为的调查、海关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附则,共6章68条。

  《人民日报》 (2004年10月11日 第一版)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国青闯入亚青赛决赛
2004诺贝尔奖
雅尔北京音乐会
最新汽车降价信息
2004中华小姐环球大赛
中国高官参加七国会议
海军音乐剧《赤道雨》
你最喜爱大学校徽评选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