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从严处罚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剥离违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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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1日 07:17 人民网-国际金融报 | ||||
中国将从严处罚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剥离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下发的“加强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剥离过程中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建立问责制,对贷款发放、管理、处置、剥离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处理事与处理人结合的原则,严肃查处;对不良资产剥离中发现的原贷款发放中的违法违规、渎职损失等行为,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从严处罚。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剥离和处置不良贷款中发现的涉嫌违规经营问题和违法犯罪案件,应及时通报相关银行并报告监管部门,协助追查事实真相和责任人,防止少数企业借改革之机逃废债务。 (张建平)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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