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对外开放步伐加速 部分CEPA条款已经落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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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 13:39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记者 林洁婷 通讯员 赖南辉) 省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调研组昨天向政协第九届广东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汇报时指出,从调研情况来看,部分CEPA的条款开放度落后于一些新公布的政策,建议积极争取有关CEPA的项目审批权下放。 调研组举例说,国家于2004年2月12日开始实施《设立外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暂行规定》,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外商独资形式设立外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这一规定的实施令CEP A的开放会议服务和展览服务业的条款失去了实际意义。再如CEPA规定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申请在内地设立批发商业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但2004年6月生效的《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规定,外商有5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金即可成立批发企业,且可从事商品进出口业务,30万元人民币的注册资金即可注册成立零售企业。这已远远突破了CEPA对分销服务业的开放度。调研组指出,鉴于内地市场对外开放步伐有加速赶超CEPA对港澳开放度之势,加上我国入世承诺的市场开放时间表也日益逼近,一些港澳投资者采取了观望态度。调研组为此建议中央政府把对港澳地区开放的服务行业中不涉及宏观经济运作的审批权适当下放,简化审批手续,进一步提高审批和服务效率,以降低港澳投资者进入内地投资的风险。 调研组还认为,应根据港澳及内地合作的实际情况,提请中央政府因时因地制宜地适当调整及放宽港澳资本在粤的行业准入门槛。如银行业应降低港澳银行在粤设立分行的条件,使其能在短时间内增设分支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以推动港澳金融业与广东制造业的合作以及粤港澳三地金融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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