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施CEPA不尽人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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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 10:05 南方日报 | |
广东实施CEPA不尽人意 省政协建议尽快出台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争取部分审批权下放、适当调整行业准入门槛 本报讯 (记者/林亚茗 通讯员/陈丹虹)去年,内地分别与香港、澳门签署“关于 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协议(简称CEPA),并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解该协议在我省实施以来的进展,省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按照省政协主席会议决定,组成调研组进行专题调研。昨日,省政协召开九届七次常委会议,听取了专题调研的报告。报告指出了我省在实施CEPA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不少对策和建议。CEPA的效应还不明显 CEPA的内容主要包括对273种货物贸易实施零关税、开放18个服务行业及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省政协调研组了解到,在粤港澳三方的共同努力下,CEPA的成效呈逐步升温态势。今年1-6月,有约4.5亿港元的港澳原产货品在进入内地市场时享受到零关税优惠,全省共核准登记港澳个体工商户726户,注册资金达2278万元人民币。有5家香港金融机构获准在内地开设分行。 调研组指出,我省在实施CEPA方面仍有许多待改进之处:粤港澳三方尽管已对CEPA的宣传推介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不少企业对此缺乏深入全面的认识。尤其是对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宣传不力,忽视了CEPA给这些公司带来的商机,迄今未有外资为享受CEPA优惠而进行的大型投资和并购活动。 由于对有关货物的原产地证明申领有一套严格的管理程序,需14个工作日,还需要由指定律师机构验证,其手续费不菲,增加了业者的成本和难度,因此CEPA实施以来零关税政策的效应并不明显;18个服务行业的开放,缺乏相关的配套措施及实施细则,不便于实际操作。如对港澳居民在内地办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中涉及的经营资金汇入内地或将利润汇出境外时的相关外汇管理措施缺乏明确指引,使拟在内地开办个体工商户的港澳居民心存疑虑;对于港澳人士到内地投资注册的程序复杂,审查项目过多,有的证明资料甚至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影响了投资者的积极性。另外,部分服务行业的准入门槛依然偏高,有关港澳人士希望能进一步拓宽港资、澳资进入内地的渠道,特别是银行、保险、证券及一些专业服务等行业。 加强有针对性的宣传推介 为使我省更好地实施CEPA,昨天省政协调研组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各级政府要抓好对干部的培训,使其能准确地把握CEPA政策,并推动其落实。特别要加强对各类企业的宣传推介。对港澳企业,要加强宣传推介CEPA的具体内容、广东实施的相应配套政策、操作细则、投资环境,以及广东市场所容纳的巨大商机等等;对广东企业要重点宣传CEPA将带来的商机和挑战,要鼓励它们利用港澳的国际商贸平台“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等等。此外,还应加强在海外,特别是与港澳及内地有密切经贸往来的地区进行推介。 其次,政府应尽快出台CEPA协议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以引导港澳资金的投向,加大对服务业的投资;还要通过政策扶持,引导港澳资金投向我省东西两翼和山区;三是引导港澳资金参与我省国有企业的改制,以推动我省国企产权的多元化,引进先进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法。 同时,政府还要尽快推出相应对策措施,积极推进广东民营企业对外投资便利化,加快粤港、粤澳两地政府的投资便利化商洽进程。海关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通关效率,改善投资营商环境,减少客货流障碍及成本。 由于一些有关政策由中央政府制订,调研组还建议,我省要积极向上反映,争取将对港澳地区开放的服务行业中部分审批权适当下放,简化审批手续,降低港澳投资者进入内地投资的风险,提请中央政府适当调整及放宽港澳资本在粤的行业准入门槛;在银行业,应降低港澳银行在粤设立分行的条件,使其能在短时间内增设分支机构、经营人民币业务,推动港澳金融业与广东制造业的合作以及粤港澳三地金融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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