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权之变(中篇):乡镇机构重组(2)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 11:36 《财经》杂志 | |
在此次“三项改革”中,推动最难、矛盾最多的当属以“减人”为核心的“乡镇机构改革”。 据省税改办副主任陈大光介绍,乡镇虽然是最基层的政权,但“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一般来说,中国乡镇政权设有三个系统:党群系统,包括党委办、武装部、纪检委、共青团、妇联、工会等;政府系统,包括政府办、工业办、农业办、计生办、综合治理办公室等;双重管理系统,包括俗称的“七所八站”,“七所”即工商所、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土地管理所、粮食管理所、民政所等,这些机构承担政府职能。“八站”即文化站、农经站、农机站、农技站、畜牧站、林业站、水利站等,主要提供农业生产服务。“七所”“八站”只是概称,实际上往往数量更多,它们大多接受县与乡(镇)“双重”领导。 机构臃肿,加上控制不力,人员必然大幅超编。有些地区,除去教师,平均每个乡镇机关都超过200人。湖北省监利县红城乡,仅一个财政所就多达100余人。 如此繁杂的机构和人员,给乡镇财政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不得不改革。但是,机构撤并和超编人员精简难度很大,目前,四个试点县已经有一些被分流的乡镇干部到省城和北京“上访”。原来属于农民“专利”的“上访”被乡镇干部所选择,可见此次改革触及利益之深,阻力之大。 根据《试点方案》,此次改革的目标是重构乡镇机构设置。每个乡镇党政机构可设置两个综合办公室,或只设少量综合性岗位,事业编制承担的行政职能一律并入相应的综合办公室。乡镇可设置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或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等,但原则上不能超过三个。 在人员安排上,《试点方案》要求,全省乡镇党政领导职数按五名配备,行政机关编制在年初精简15%的基础上再精简10%,事业编制精简30%以上。所有编制均由省里确定。精简的编制由省政府收回。 “比如双城市是576个乡镇行政编制,不能多,多一个也不行。576个编制内,用谁不用谁县政府说了算,增加编制由省里说了算,县政府不能增加编制。”陈大光介绍。 兰西县税改办负责人、县委统战部部长胡志民则把这次乡镇机构改革称为“撤庙撵神”:先撤并乡镇繁多的内设机构;然后竞聘上岗、优胜劣汰。 按照预定计划,改革全部完成后,黑龙江全省可能要精简1.8万名乡镇干部。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