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 部分地区实行限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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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 08:50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北京消息 江西省发改委人士前日表示,该省因从今年第二季度起,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涨幅同比累计连续三个月超过4%,已经根据该省具体情况严格执行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5月发出的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严格控制出台涨价项目的通知,暂停出台提价项目3个月。 据了解,黑龙江、河南、江苏等地区也已执行这一政策。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 介绍,各地禁止出台的提价项目是指目前仍然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而不包括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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