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事厅出重拳 公务员被投诉两次降职调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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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 21:04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9月29日电(王术、范春生)从10月份起,辽宁的老百姓如果发现公务员态度恶劣、效率低下或者有吃、拿、卡、要等行为,可以拨打投诉电话进行举报,上述行为严重者,将被降职、调离岗位甚至辞退。辽宁省人事厅日前出台了《关于开展服务对象监督投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对此做了明确规定。 按照规定,辽宁的公务员在工作中出现服务态度恶劣、行为粗暴等行为被投诉并查
对公务员的监督投诉必须采用实名制,各级政府要在人事等部门设立公务员监督投诉中心,负责登记、立案、分拨、督办、结果备案和重大投诉的查处工作。有关部门接到投诉后,要在30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完毕。情况较为复杂的,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办结。处理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投诉人,同时报本级政府公务员监督投诉中心备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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