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10月1日起消费者买到假劣药可先行退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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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 19:45 人民网 | ||||||||
人民网武汉9月29日电 记者杜若原、程锐报道:记者从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自10月1日起,消费者在湖北境内任何一个地方的零售药店买到假劣药品,一周内可携带药店开具的购药票据原件、药品完整包装、标签及说明书,前往当地药监部门投诉,药监部门经查实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消费者领取退款。 湖北省现有医药批发企业587家,药品零售企业10282家。全省已有99个县(市、区)
今年上半年,武汉、宜城等地率先开展了购买假药“先行退付”、“你买假药我赔钱”等活动。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共受理了31起投诉,退付金额4144.4元,涉及退付的假劣药品有44个品规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