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13个大型煤炭基地 鼓励大企业对外兼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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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8日 10:28 新京报 | ||||||||||||
我国确立13个大型煤炭基地,国土资源部将采取措施确保其建设成功 本报讯 (记者 王冰凝) 记者昨天从国土资源部获悉,该部将采取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改造中小企业等七项措施,确保刚刚确立的13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成功。但有关方面没有透露这13个大型煤炭基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介绍,该部将采取的措施包括: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改造中小企业、防止煤炭投资出现新的布局不合理、加强煤炭资源勘察投入、开展国家规划矿区和大型煤炭基地范围内的专项整顿等,同时,将健全煤炭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并加强煤炭矿区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 国土资源部有关方面负责人说,凡煤炭开采导致生态恶化、水源地破坏的,不予设立矿权。国土资源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于年内向国务院提出煤炭矿区生态环境治理指导意见,尽快完成矿区生态环境治理规划,抓紧草拟《矿山环境保护条例》。 据了解,这13个大型煤炭基地涉及14个省区,总面积逾10万平方公里,拥有40多个主要矿区,煤炭保有储量6908亿吨,占全国煤炭储量的70%.其建设目标是,到2005年煤炭产量达到11亿吨,占全国煤炭产量的57%;到2010年煤炭产量达到17亿吨,占全国煤炭产量21.7亿吨的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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