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财经》2004 > 正文
 

《财经》:“官商”王钟麓末路(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4日 10:38 《财经》杂志

  

  滥用职权投资项目

  “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是王钟麓的另外一个罪名。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认定,1993年至1994年,王钟麓在决策参与深圳金三元大厦、佳宾大厦和上海鸿发苑项目中徇私舞弊,造成浙江国信亏损人民币4446.7327万元。

  在这些项目中,有一个至关重要的角色,他就是王钟麓之子王伟明。

  1992年底,深圳金三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三洲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接手开发“金三元”大厦项目,因经费不足,三洲公司董事长唐大进通过王伟明与王钟麓联系,要求浙江国信参与投资。在没有对三洲公司进行任何调查和项目可行性论证的情况下,王钟麓便决定投资,并派人于1993年10月前往深圳签约。1994年2月,项目尚未开工,王便签字将款项汇入三洲公司账户。后来“金三元”项目缺乏后续资金,一直未启动,这笔投资也转为借款。

  1994年,王钟麓又决定在浙江国信基础上成立的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借款人民币3000万元给三洲公司,以合作经营的形式开发深圳“佳宾大厦”。签订合同当日,即将人民币1474.863万元汇往三洲公司账户。1995年4月,三洲公司通过王伟明将23.6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00万元)汇给浙江省国信企业(集团)公司,其余借款再未归还。到1996年,三洲公司资不抵债,1999年被吊销营业执照。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王钟麓的判决书中认定,浙江国信在“金三元”大厦和“佳宾”大厦的项目中,共投入人民币5204.78万元,最终只收回人民币3836.5073万元,造成实际损失人民币1368.2727万元。

  2001年1月19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核销浙江国信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资产的批复”,证实浙江国信投资公司投资深圳金三元大厦的损失核销金额为人民币3204.78万元,投资深圳佳宾大厦项目的损失核销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

  浙江国信的下属公司——香港鸿发公司在上海开发的鸿发苑项目,也是王伟明介绍的项目之一。

  1993年,香港新律公司以总承包费1131.566万美元的价格获得了上海长宁区新华路26弄的地块和项目公司裕律房产公司的全部股权。但实际上,香港新律无意开发此项目,而是想溢价转让获利。1993年5月,香港新律总经理张培南通过王伟明将项目介绍给王钟麓。经过两次转让,股权全部转让给香港鸿发公司,总价为1448.25万美元(实际支付1384.84万美元)。后经浙江省审计厅的审计,截至2003年5月,该项目已销售部分的累计亏损达3078万余元。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王钟麓的判决书中称,在以上这一系列项目中,王伟明受贿人民币450万元、港币117万元、美元1万元和一辆价值8.3万美元的奔驰牌轿车。目前王伟明“在逃”,去向不明。

  在起诉书中,王钟麓被指控受贿和“徇私舞弊”。但一审判决结果显示,“徇私舞弊”变为“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王当庭辩解以上投资行为不具备徇私舞弊的动机,上海“鸿发苑”项目损失是亚洲金融危机这一不可抗力造成。法院认为,王钟麓因为徇私情导致受让价格过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低,属“滥用职权”。但“鸿发苑”项目亏损的因素还有多种原因,指控被告人王钟麓犯徇私舞弊造成亏损罪名不当,应予以纠正。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点击此处查询全部官商新闻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甲午海战110周年
中国网球公开赛
电影金鸡奖百花奖揭晓
法兰西特技飞行队访华
新一轮汽车降价潮
北京周边郊区秋日游
金龙鱼广告风波
2005研究生报考指南
《我知道的中国监狱》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