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图激活老工业基地 东北税改正式启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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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 18:37 中国青年报 | |
记者 谭新鹏 本报北京9月22日电 国家税务总局今天发布消息说,酝酿已久的东北税改工作正式启动。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该局已于9月14日与国家财政部联合向辽宁、吉林、黑龙江、大连等省(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下发了《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 》。这项规定确定了东北地区增值税抵扣范围,执行时间追溯自2004年7月1日。 此次实施的《规定》指出,东北三省凡生产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船舶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等行业年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50%(含)以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在适用范围之内。 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用于自制固定资产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及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其增值税的进项税额准予按规定扣除。 但是,固定资产为应征消费税的汽车、摩托车的,将固定资产专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情况的不予扣除。 分析人士认为,增值税改革试点让东北先行,是因为东北这个老工业基地,曾经为中国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很多贡献,而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不少设备陈旧急需更新,由于不允许扣除设备等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税金,所以负担相对更重。 东北税改的主要内容,是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免除企业在这方面的负担。通过税改提供的政策优势,把资金引导到这些产业,对东北的老工业基地进行改造,最终目的是先把目前处在瘫痪中的东北经济激活。 国税总局今天还表示,选择东北地区的部分行业试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既是中央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采取的重大措施,也是为今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积累经验。 国家税务总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认为,这表明先行启动的东北税改不只是东北的事情,这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逐步涉及全国。 增值税在中国是第一大税,该项税收收入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接近一半。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将有利于刺激企业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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