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推行“省管县”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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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 07:35 中国经济时报 |
记者何远发长沙报道 湖南省于9月初召开的全省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暨要素市场改革会上产生了两个关键词:“强县扩权”、“弱县放权”。将“在经济强县实行‘强县扩权’改革试点,赋予其省辖市的权限”。对此,专家们在9月20日提出了具体建议。 专家们认为,加快发展县域经济,政府应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简政放权。湖南省级政府部门应进一步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将可能下放给基层的事权尽快下放,尽可能减 少行政审批,使简政放权工作得到真正落实。同时,专家们还提出了新的观点,即逐步推行“省管县”体制。专家们认为,实行省管县有利于实现宪法所确定的省、县、乡三级行政区划层级,符合城乡分治的国际惯例,符合世界行政史客观规律,有利于省对县(市)扶持资金落实到位,有利于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湖南省推行省管县体制将根据不同类型县市分期分批逐步进行:第一步实行试点,在20个经济强县中推行“省管县”体制;第二步是虚化地级市,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市县分置”,县和地级市都直接由省管辖;第三步是撤消地级市,使地级市成为本来意义上的城市,在行政级别上和县平行,实行宪法所确定的省、县、乡三级政府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