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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信用社逐步股份化 不合格者将依法退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 00:30 中华工商时报

  【据新华社北京22日电】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唐双宁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地方金融第八次论坛上说,银监会将通过治理整顿、规范改造和适度扶持,尽快消除城市信用社风险隐患,将城市信用社逐步发展成产权关系清晰、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管理规范的股份制金融企业。

  唐双宁说,对于拟保留的城市信用社,监管部门将严格按准入标准审查,通过合并重组成立单一法人社;对限期内仍未达标的城市信用社,将通过收购、重组、退出等方式处置。鼓励商业银行按市场化原则,收购兼并城市信用社。对目前处于停业整顿和撤销清算阶段的城市信用社及拟撤销的城市信用社,将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规定开展市场退出工作。

  在谈到城市信用社的发展时,唐双宁说,经营状况良好且已达到有关标准的城市信用社,要逐步组建为城市商业银行;设在县市的城市信用社,可考虑组建以所在地区中小企业和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按股份制原则经营管理、具有较强抗风险能力的社区银行;对于风险较大的城市信用社,银监会将提请当地政府通过增资扩股、置换不良资产、更换管理层等方式,增强资本实力,提高资产质量和管理水平。

  唐双宁表示,凡不能按要求规范改造、资产质量低劣、管理混乱、经多种措施救助无效的城市信用社,将按有关规定,依法实施市场退出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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