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对电煤实行临时限价 涨幅不得突破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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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 21:15 人民网 |
新华社南昌9月21日电(记者吴华国) 为保证电力生产安全出力,江西省日前决定对本省自产电煤实行临时限价,即以今年5月底电煤实际结算价为基准,9月下旬开始自产电煤供应价上涨幅度不得突破8%。 今年1-8月,江西规模以上工业实 现增加值370亿元,增幅为26%,同期支撑这一高 速增长的发电量为209亿千瓦时,增长6.6%,其中火电增长17.3%;原煤产量达728万吨,增长23.8%。尽管如此,这个省的煤炭库存仍处于较低水平,特别是一批新增火电机组的陆续投产,使电煤需求仍有较大缺口,电煤供应价格继续走高。为保证电力企业安全、平稳运行,江西省发改委在国家对5个煤炭主产省电煤销售价格进行干预的基础上,决定对本省自产电煤实行临时最高限价。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