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外汇管理局成功破获一起境外赌资洗钱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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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 21:34 国家外汇管理局 |
2004年6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以下简称浙江省外汇分局)会同当地公安部门,侦破了“8.27”境外赌资洗钱案。涉案当事人封伟龙(杭州外汇黑市“黄牛”)被正式逮捕;当事人陈志方(澳门人,从事赌场经营,负责向赌场贵宾厅赌客放贷并经常到杭州收回赌债)被行政处罚,罚款495万元人民币;当事人沈卉(陈志方在杭州间的代理人)及其他3位当 事人也被行政处罚,罚款10万元人民币。“8.27”境外赌资洗钱案是我国第一起通过对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进行跟踪、分析发现并破获的大案,也是外汇局系统对单个自然人处以行政罚款金额最高的案件。“8.27”境外赌资洗钱案的成功破获,标志着我国外汇领域反洗钱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近年来,赴澳门赌博的不少大陆人员在输钱后经常向赌场放贷公司借钱继续豪赌,事后由赌场放贷公司直接派人来大陆收回赌债。为便于携带和使用,收债人员一般就地将收回的人民币资金在外汇黑市兑换成大面额港币,并通过地下钱庄或通过珠海出境流回澳门。2003年初,浙江省外汇分局在大额可疑外汇资金交易监控中,发现一些社会人员以居民名义利用银行通存通兑系统进行异地资金划拨的现象,且外汇交易量迅速放大,其中2003年7月份交易量最大达到了1688万美元,部分参与交易人员身份证件系伪造,多个当事人有非法买卖外汇并被处罚的前科。浙江省外汇分局查明有关情况后,当即将8人的情况向杭州市公安局移交。 杭州市公安局收到浙江省外汇分局移交的案件后很快立案,并充分发挥公安部门与外汇局联合办公的优势,共同对8名当事人非法买卖外汇的基本事实、团伙网络、资金渠道和活动规模进行了立案侦查。在大量证据确凿的情况下, 2003年12月19日,杭州市公安局果断出击,现场抓获正在进行非法买卖外汇交易的犯罪嫌疑人,“8.27”境外赌资洗钱案正式告破。之后,浙江省分局会同当地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部门对当事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论证,并通过异地调查等方式确认证据和犯罪事实,为后期的处罚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8.27”境外赌资洗钱案的成功破获,整顿和规范了外汇市场经营秩序,净化了金融环境,震慑了不法分子非法买卖外汇的嚣张气焰,保障了国家经济和金融的安全,充分体现了《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1号)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3号)发布施行以来的效果,反映了外汇领域反洗钱工作系统监控的有效性。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反洗钱力度,加强外汇局全系统反洗钱工作的政策及业务的指导,完善对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数据的分析和核查,继续严厉打击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等违法犯罪行为。(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