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要巩固防反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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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 21:27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9月17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消息,为了遏止固定资产投资过快增长,扎扎实实推进结构调整,最近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做好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善后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要巩固前一阶段工作基础,防止反弹,同时在善后工作中要有保有压,不搞“一刀切”。具体要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全面、严格地对清理结果进行核查。一要从严掌握清理标准,对清理工作中没 有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的项目,要及时予以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二要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从严把握市场准入标准。对于国家产业政策禁止投资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对于布局不合理、产业结构没有改善、环境容量矛盾大、配套条件不落实的项目,要限期整改,达不到准入条件的,坚决停止建设。三要对已清理的项目加强跟踪检查,认真落实有关处理意见。二、区别情况、妥善做好各类项目的善后工作。一是对于停建项目,要及时通知有关方面,并立即停止施工,停止设备采购,停止土地征用。停建单位要会同施工、设计等有关单位对全部工程(包括已安装及已使用的设备)认真进行清理。对已经基本建成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建筑物,凡能利用的应尽量利用,并做好维护工作。同时,要妥善处理好停建项目的土地、合同、就业等问题,防止发生纠纷。对使用银行贷款的项目,有关银行和金融机构要抓紧做好贷款保全和回收工作。二是对于暂停建设、限期整改的在建项目,要抓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要求,认真进行整改,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按有关规定抓紧补办土地征用、环境保护、城市规划、银行信贷、建设程序等各项手续。对因违反项目建设程序而暂停建设的项目,要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要求补办有关手续。三是对于取消立项的拟建项目,各地方、各部门要予以公告,并废止项目前期工作的有关批复。涉及银行贷款的项目,有关银行要撤消贷款承诺。四是对于符合要求的在建项目,要扎扎实实地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合理安排建设进度,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发展。 三、减少损失、保护好各方面的积极性。要协调处理好善后工作出现的问题,尽可能减少国家、企业、投资者等各方面的损失,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要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各方面的积极性,特别要注意维护好非公有制经济投资主体的积极性,引导他们把资金投向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