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买卖为何收不了尾 须谨防“冰棍效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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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 17:48 南方周末 | ||||
□本报记者 柳剑能 花旗集团和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一桩堪称样板的不良资产买卖在报送国家发改委审批几个月后仍然没有结果,引起了业界对不良资产处置“冰棍效应”的担心和审批程序的疑惑 资产管理公司有一个共同的敏感词汇叫“冰棍效应”,形容不良资产像冰棍一样,随 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缩水。因此,它们是对时间高度敏感的公司,最害怕的是漫长的等待。花旗集团和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的一起交易似乎触及了敏感地带。4月27日,长城将广东惠州和汕尾两个地区共23.26亿的不良金融债权“打包”,一次性转让给美国花旗集团金融产品公司。但直到9月中旬,也就是双方签订协议的几个月后,仍在等待国家发改委的审批。 据悉,这桩买卖是中国首次将两个地区的不良债权“一次性打包”整体转让给外资金融机构,“实现了完整的地区性退出”。 或许是首吃螃蟹的缘故,长城对迄今仍未完毕的审批表示“完全可以理解”。 “我们期待国家有关部门对外资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申报能有更具体的要求和规定,以便在实践中遵照操作,从而缩短交易时间。”9月13日,长城广州办事处总经理王良平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一桩样板交易 花旗和长城的交易堪称“样板”。 长城期待开拓不良资产处置的新渠道———以引进国际著名投资机构为突破口;花旗则希望以长城为起点,迅速介入中国日益凸显投资价值的不良资产处置市场。双方都对自己的“第一次”投入了大量精力,故事颇为曲折。 就不良贷款转让中的有关定义、转让与交易、先决条件、完善所有权等28项条款及有关贷款交易的陈述与保证等10个附件,长城与花旗先后进行了至少8轮面谈。 其间,借鉴其他国家的惨痛教训———外资利用一些涉及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债权在境外起诉、追索政府造成风险,长城对贷款再三核对,尽管没有发现政府或政府部门作为借款人或保证人的贷款,但为了稳妥起见,还是要求花旗集团“放弃起诉、追索中国政府部门的权利”。 花旗一开始坚决不同意,反反复复仔细研究,总觉得“若有所失”。仅此项谈判就花了4个月。艰难的磋商后,双方终于达成了共识。 最终,经过15次修订的《贷款购买与出售协议》长达90页。 具体的交易价格是多少,长城一直没有透露。不过提供了一种参照算法:据长城公司总裁汪兴益介绍,到2004年六七月为止,长城已累计回收资产27..7亿元,资产回收率达15.81%,其中现金回收率达10.41%。这个回收率跟财政部要求的最低比率一般来说略高,各地具体下达的回收比率略有不同,但实际成交价格也应是在15.81%上下波动。 目前,花旗和长城都把这个案例作为“样板”。 花旗与长城其他地区的办事处已经展开新的项目谈判,程序简化了许多,“可以直接谈价格了”。长城接触到的很多著名外资投资机构如德意志银行、高盛等,也纷纷打听花旗的条款是如何制定的,指出它们的要求“不会高于花旗”。 该由谁审批? 对于这样一个经过买卖双方充分博弈的市场化交易,发改委要进行哪些审批呢? 王良平说:“卖给外资,涉及到外债登记问题。” 但是业内人士难免心存疑惑:外债登记似乎不需要很长时间。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公司的高级经理梁慧君的理解是:“一般有关部门要对交易价格、交易架构(比如交易条件和以何种方式处理)等方面进行审核。由于外资参与中国的不良资产处置,有不少案例都是史无前例的交易,不是很成熟。这也是审批部门谨慎的原因。而且,从中央审批落实到省级,也有一个时间。” 早在两年前华融第一次打包出售不良资产给外资机构时,安永就已经担任华融的财务顾问。当时并不需要送发展计划委员会(发改委的前身)审批。 “谈判无非围绕价格和风险控制。交易价格方面,财政部对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都有下限的规定,所以价格应该不是重点;风险控制方面,谈判中已经有明确的条文来规避。”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一位不愿意透露名的高层一脸苦笑说,“发改委长时间审批的焦点在哪里,我们也不清楚。如果能给一个明确的规定,我们就按照规定的标准做。可是现在谁也不清楚里边还有哪些问题。” 9月14日,记者就此事致电发改委新闻处,一个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事太专业,我也不清楚,照理说不归发改委管。按照通常的理解,涉及外资归商务部管,涉及国有资产归国资委管。金融资产转让问题,那似乎应该是银监会管。”当记者问是否确认不需要发改委审批时,该工作人员又不能肯定。 谨防“冰棍效应” 显然,不明朗的审批规则和不明确的时间表,已经给业界带来影响。 财政部对处理不良资产有时间上的要求,即到2006年要处理完。这迫使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要学会“与时间赛跑”。 目前,四大公司都面临进入攻坚战的问题。钱锺书那个“吃葡萄”的经典比喻——一种先吃较好的,剩下的都是越来越差的葡萄;一种先吃较差的,剩下逐渐好的——正好描述了四大公司的普遍窘境,因为它们不约而同选择了前者。在最后期限日益逼近的情况下,“冰棍效应”总体上越来越明显,它们最后都要品尝“最烂的葡萄”,其压力也将加速增大。 8月31日,在由银监会广东监管局和泛亚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金融资产处置/投资论坛”上,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广州办的老总们分别发表演讲,总结出的新举措可谓不谋而合:一是为了加快处置速度,不良资产纷纷以各种方式打包,二是积极引进买方渠道,对大型外国机构投资者频递橄榄枝。 自然,对于花旗与长城这个既是打包又是卖给外资的案例,业界的要求是尽快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 银监会广东监管局副局长孟建波对此表示理解和支持。他的观点颇为鲜明:“其实按照市场的原则,国家已经赋予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职能,只要符合财政部关于回收比率等要求,并且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就可以了。”他说,发改委审批只是履行正常的程序,其过程不应复杂。 “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需不需要发改委批呢?这个事情决策层有讨论,最近发改委会有个说法,但文件还没到。相信很快会有答案。”王良平说。 记者从另外的渠道获悉,发改委正加快出台《外债登记管理办法》,今后此类问题的审批可望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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