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使人误解 北京工商局叫停金龙鱼“三一”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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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 15:4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13日电 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北京市工商局已对北京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等有关媒体下发通知,要求这些媒体暂时停播有关金龙鱼1∶1∶1的广告。 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欧树芳对此解释说,所有广告内容应真实合法,给消费者一个清晰的概念。而金龙鱼1∶1∶1的广告,容易让消费者理解为其中3种脂肪酸的含量比例为1∶1∶1,给消费者造成误解;而且金龙鱼在其商品标签上所标注的1∶1∶1的“标识”,也与其贴在商品背面的0.27∶1∶1的“标识”有所出入。(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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