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川:我国应为金融产品创新创造有利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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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 15:29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9月13日电(记者 李荣)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13日在此间表示,金融创新能力不足,不仅制约中国金融业的发展,也限制了中国实业界的发展和功能拓展。下一步应为金融创新创造有利条件,改进政府与市场参与者的角色定位,逐步形成金融产品理性定价和市场定位能力。 周小川是在中国科技大学上海研究院举办的“全球金融家论坛”上说这番话的。他
这位中国央行行长对当时金融创新中存在的问题作了回顾。他认为,主要是理性定价不够,金融机构内控能力不强,而且有些品种的市场定位也出现了问题。像上世纪90年代初期发行的一些企业债券,其实应该在机构投资者之间进行交易,但当时却简单、轻易地扩大到社会上,卖给了居民。由于居民承受能力较低,市场一有波动,容易形成社会问题。 周小川说,金融创新能力不足,已制约了中国金融业和实业的发展。应积极创造条件,鼓励金融创新。在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中,新兴市场的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有过一点挫折没什么可怕,摔了跤爬起来再走”,就会出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周小川认为,中国下一步为金融创新建立有利的政策和市场环境,关键在于:一是调整政府和市场参与者的角色定位。政府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市场建设、市场监管和对参与市场的金融机构内控的监管,而不是监管具体金融产品。大部分金融产品都应该让市场来考验;二是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明确金融产品的市场定位。机构应该具备研究分析能力、理性定价能力、内控能力和市场承受能力。有些金融产品应明确定位于机构交易;三是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目前,设在上海的全国银行间交易市场,已向符合条件的机构投资者开放。这样的市场为金融产品创新提供了有利条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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