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规定出台 赴港投资核准北京权力增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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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 10:27 新京报 | ||||||||||
商务部、国务院港澳办联合发布相关规定,所有内地企业可享投资便利服务 本报讯 (记者 郭安) 记者昨天从商务部、国务院港澳办联合公布的《关于内地企业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了解到,北京企业申请去香港投资的大部分核准权力,可以到市商务局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并且简化和增加核准程序的透明度。这样北京所有企业就拥有较大自由度,以商业条件自行在港、澳投资作出决定。
大部分核准权下放至省级主管部门 据了解,在《关于内地企业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的新政策下,商务部把大部分核准有关申请的核准权力下放至省级主管部门,并已简化和增加核准程序的透明度。北京、上海、广州等所有内地企业拥有较大自由度,以商业条件自行就在港、澳投资作出决定。此外,新政策订下了各部门处理有关内企到港澳投资申请的服务指标。这也是国家首次公布有关内地企业投资香港和澳门的指引。 香港积极服务于投资者 同时,就商务部、国务院港澳办联合公布《关于内地企业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投资开办企业核准事项的规定》后,香港投资推广署和贸易发展局两部门也出台了配合措施。投资推广署特别针对利用香港为基地及具潜质拓展海外业务的投资者,推出新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内地企业投资香港一站通;由投资推广署提供一站式的投资咨询服务;开通投资香港热线,设立香港免费查询热线,解答内地投资者查询投资香港的事宜;开设全新的服务中心,具备有关投资香港事宜的丰富资料库,并特设小册子重点介绍投资香港须知的资料;同时还设立投资指南,详细介绍内地企业在香港投资的审批程式。 北京在港投资企业约38家 北京市商务局有关人士表示,投资便利化是CEPA的重要一环,此新措施正是CEPA下关于投资便利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北京在香港投资设立的境外企业总数约为38家,中方投资总额4276万美元,多数以独资方式进行运作,主要从事高科技和贸易业务,高新技术领域的投资是北京对香港的主要投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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