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今后不准垫资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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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3日 10:24 新京报 | |||||||||
1至8月农民工工资国庆前须兑付完毕 本报讯 (记者 谢炜) 市建委近日发文,要求在国庆节前集中解决拆迁、民工工资、落实租私房政策等突出的信访问题,并要求将1至8月份的农民工工资全部兑付完毕。同时将加强对施工安全的检查,国庆期间全市停止基坑土方施工。
市建委主任刘永富称,近期将集中解决拆迁、民工工资、落实租私房政策等突出信访问题。在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上,刘永富表示,各施工单位要落实“月结季清”的支付民工工资制度,在国庆节前将1至8月份的农民工工资全部兑付完毕。 在已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强调,各级政府要率先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拖欠问题,所有建设单位今后都不许提出垫资施工,否则项目停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