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农民工的社保迷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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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 13:42 南方日报 | |||||||||
本报记者 毕式明 李小天 实习生 杨亚军 9月1日,《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从此,在京的200万外地农民工将可免费享受到与北京市职工基本一样的工伤、医疗保险待遇。上海、成都等地也都推出了有别于本地城镇职工的综合保险。在“民工荒”的呼声中,作为外来农民工主要流向地的广州、珠三角又该如何选择呢?
一种尝试:北京走出果敢的一步 “我现在工资只有600块,一个月就交100多什么社保费,而且还要等15年之后才能领养老金,谁愿意交那个钱啊。” 在广州白云区的一家小型服装厂里,来自湖南的农民工小陈到现在都没跟单位签劳动合同,对于社会保险他基本是一无所知,而当笔者向他简单介绍了有关社保情况并问他是否愿意参保时,小陈毫不犹豫地就拒绝了这一“好事”。 9月1日,《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从此,在京的200万外地农民工将可免费享受到与北京市职工基本一样的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更早些时候的2002年7月,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在全国率先提出流动就业群体,应享受与城镇基本社会保险不一样的保险的想法和概念。其后,成都等地也相继出台了类似的地方性综合社会保险。一年的时间里,成都综合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0万,上海市综合社会保险的参保人数更是突破了200万。 所有的这一切都不是偶然。 在珠三角,有的企业员工甚至10年工资保持不变。在长三角、环渤海乃至东北地区经济突飞猛进带来大量就业机会的情况下,珠三角民工的紧缺实在是不足为奇,而这恰恰是一种良性市场调节的结果,是劳动力价格的一种理性回归。说到底,民工紧缺是工资水平太低的反映,解铃尚需系铃人,只有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随着形势发展适时提高薪资水平才能有效解决人手短缺之难题。而政府能做的,只能是尽量去创造一个优良的外部用工环境。 一个优良的外部用工环境包含了多个方面,加强对企业用工监管之外,在工伤事故时有发生、农民工“大病拖、小病扛”的背景下,将农民工纳入基本社会保险体系之中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涵。 专家质疑:阻碍劳动力的正常流动 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多的着眼点还是城镇职工,因此在门槛设置上,也就设计了较高的起付标准,这是农民工微薄的工资所不能承受的,他们也不舍得投资一个遥远的未来;而用工单位从成本的角度考虑,它们也不情愿为农民工再掏一笔钱做福利待遇。 既然现有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让企业和农民工都感到过高,而职业伤害与重大疾病像一个幽灵总是徘徊在人们身边,农民工迫切需要参保,积极探索一条适合农民工的社保保障办法就成了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于是,有了上海等地低标准的综合社会保险;于是,北京制定了专门针对外地农民工的工伤保险与医疗保险参保办法。 低门槛的综合社会保险办法在上海、成都等地已经产生了积极的作用,并受到相当数量企业和农民工的欢迎。不过,“保护了当地投资环境”的综合社会保险办法也受到了一些专家的质疑,认为地方性的综保政策带有狭隘的地域色彩,不利于与整个社会保险基本制度的接轨,阻碍劳动力的正常流动,还可能损害一部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不管综合社会保险存在着怎样的争议,其探索价值和意义还是值得我们充分肯定。创新是时代发展的灵魂所在,农民工的保障问题也必须从现实出发,着眼于未来,走出一条新的路子。既然广州、珠三角乃至广东省是全国农民工务工的一个主战场,领风气之先的珠三角更应该在这方面积极探索,让农民工不再背负太多的苦难,让他们一起分享城市发展的快乐。 个案调查:一个湖北农民工的遭遇 我们先看看湖北农民工周某的故事。 几年前,周某从湖北农村来到广州市白云区某五金厂工作。2002年9月的一天,机器将他的右手除拇指外的其他4根手指轧断。几经周折,周某的伤残被评为7级残疾。他向老板提出赔偿,不过老板只同意赔偿2万元。周某不同意,于去年1月23日向白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 同年4月,白云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了裁决:企业须支付周某治疗期间工资的不足部分、一次性残疾补偿金和一次性工伤辞退费7万多元。企业没有提出申诉,却迟迟不肯支付赔偿。5月1日,周某向白云区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 为了追讨剩下的赔偿,从此,周某往返于湖北老家与广州之间,并陷于无穷的扯皮之中。2004年3月,周某再下广州,他找到法官,并根据法官要求写了《继续执行申请书》。周某说,余下的大约4万元工伤赔偿款仍未拿到。 这5个多月,周某在广州市郊租了一个简陋低廉的小房,为了维持生活,他不得不拾垃圾卖。漫长的追讨和纠缠,已经彻底拖垮了他。工伤已导致外伤性精神疾患,他经常像小孩一样乱发脾气。 周某从正常生活到陷入悲剧,发生在工伤事故之后,因为他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而最终和老板走上了对簿公堂的境地。及至以后,老板逃匿不能正常生产,他也因为找不到老板,下半生的生活步履维艰。 这样的故事绝对不止一起,有着同样命运的农民工也决非周某一个。 问卷调查:九成工伤者是农民工 广东商学院社会学系谢泽宪主持的“珠江三角洲工伤研究项目小组”在过去一年时间里对顺德、中山、东莞、惠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的582位工伤患者进行了问卷调查。数据显示,工伤者95.7%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农村男性青年。 调查表明,大小企业都有工伤发生,300人以下的企业发生工伤的比例占总数的60%,300人以上的企业工伤发生率占34%。工伤发生最多的行业是五金(32.3%),其次是家具(13.1%),再次是电子(8.1%)和建筑业(5%)。受伤最多的工种是机器操作性工种,占总数的21.7%。 调查显示,企业对职业安全的无意识和工人生命价值的严重忽视是工伤事故多发的首要原因,而政府监管不力以及工人在企业内的边缘地位已经为工伤的恶性发生留下巨大的隐患。 珠江三角洲工伤研究项目小组曾在2001-2003年对正在医院住院的工伤者进行探访。根据探访记录的统计发现,70%以上的企业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而最近的调查在问及这个问题时,46.6%工伤者认为用人单位为自己买了工伤保险,13.6%的人认为可能买了工伤保险,29.1%的人肯定没有买,10.6%的人认为可能没有买。 双重“冷眼”:现行社保政策的尴尬 广东省1993年制定社会保险政策时就把农民工纳入参保范畴,到2000年扩大社保覆盖面,珠三角城市扩大覆盖面的重点对象就是农民工。 在采访中笔者了解到,这项本着保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措施,不少企业和农民工都很不理解。2000年时,广州市的农民工甚至集体向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表达了不愿意参加城镇社保的意愿。直到今天,农民工的参保意识依然十分淡薄。在农民工不理解和不支持的同时,社保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遭到了企业,尤其是中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的抵制。不少企业通过隐瞒职工人数、故意不给农民工办社保等方法,千方百计逃避参保。 政府劳动部门旨在保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一项措施,为何遭到了企业的反对,也遭到了政策受益者——广大农民工的反对呢? 【原因之一】 社保缴费基数和比例过高 超过农民工收入的1成 以广州市的保险为例,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限是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5%,2003年广州市社平工资为2353元的55%即1294元,按比例分担,企业每月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为1294元乘以20%即259元,而农民工个人每月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为1294元乘以8%即103元。 而有关调查显示,在广州的农民工的月平均工资一般只有600元左右(广州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为510元)。每月600元左右的收入,拿出近100元缴纳社保费用,实在是笔不小的经济负担。而企业从用工成本的角度考虑,工资支付之外每个月要再拿出259元为职工参保,这显然是他们所不情愿的。 【原因之二】 农民工流动性强 难跨“累计缴费15年”门槛 与城镇职工相比,农民工具有更为强大的流动性。据了解,在珠三角地区,企业一般与农民工签订一年劳动合同,最多三年。多个政府部门和研究机构的抽样调查均显示:外来工在广东企业的平均工作周期是4-6年,期间人均换工一次以上。 而现有的社保制度着眼于将来,也就规定了很长的缴费期限。养老保险是珠三角农民工参加社保时必须参保的一个险种,而职工只有累计缴费15年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这显然是在珠三角短期打工的农民工所不愿支付的。 “我肯定是没法在这里落户的,所以将来一定回老家,我交了社保又有什么用呢?”在这样一种想法的支配下,当农民工辞工时,相当一部分人都选择了退保,宁肯不要养老账户中的统筹部分(以在私营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工作为例,占个人与单位共同缴纳的45%),先将个人账户部分(占个人与单位共同缴纳的55%)领走再说。 改变思路: 参保应分轻重缓急 把农民工纳入基本社会保障早已经是业内的共识,但是,既然现有农民工参保的相关制度并不能给他们带来真正的保障,能否对现有的政策进行相应的改变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研究所所长何平就明确表示,因为目前城市里运行的社会保险制度的成本太高。如果雇主开出的工资是500元,把全部保险上齐了还要再支付200多元,这样农民工的就业优势就没有了,很可能找不到工作。所以,农民工参保一定要从最紧迫的险种入手。 目前,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没人管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也是农民工工作中最大的“危险”,所以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应该先从工伤入手,然后是针对重大疾病的医疗保险,这两个险种的费率都比较低,不会明显增加企业的用工成本,是比较迫切而可行的险种。 广州说法:出台法规有一定限制 广州一直严格执行国家的社保政策,要求农民工必须同时参加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三个险种,目前医疗保险尚未扩至农民工,“现在让他们参加养老保险都很困难,年轻的农民工现在看病也花不了多少钱,再让他们每个月交几十块参加医保,估计更难了”,有关人士如此表示。 据悉,目前在广州劳动部门登记在册的外来工约为100万,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大约也有100万,而估计在穗的外来工有250万。现有农民工相当一部分没有参保,而不参加社保对农民工现有和将来的生活都带来潜在的威胁。是默认不参保的存在,还是借鉴其它地方的做法,抑或探索其它更可行的参保办法呢? 对此,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作为一个副省级城市,出台法规方面受到一定限制,所以很难出台专门针对外地农民工的地方性法规。 只参加工伤保险形成新的不平等 作为珠三角地区一大农民工聚集之地的广州,工伤事故的发生率也比较高。经过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多年的努力,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已经达到了130多万。每年享受工伤保险的有5000人次左右,赔付金额在5、6千万元左右。但是,与广州市几百万的农民工总数相比,农民工参保的比率依然不够理想。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处长陈敏表示,按照国家政策法规的规定,农民工该参加社保的一定要参加社保,参加社保时必须参加全部险种。他还表示,如果先让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而不参加其他的险种,就会给社保工作带来一定的混乱,这对各种保险都参加的城镇职工也是一种不公平,对企业也会造成不公平。 独立体系容易造成更多历史问题 针对外地在现有社保体系之外建立单独的农民工参保体系的做法,陈敏表示,如果给农民工建立一套独立的参保体系,与国家的社保政策精神背道而驰。据了解,早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就明确提出:“建立健全省级养老保险调剂基金,在完善市级统筹基础上,逐步实行省级统筹,条件具备时实行基本养老金的基础部分全国统筹。”这种各自为政的地方社保政策,为统筹层次的提高和统一设置了新的障碍。 陈敏还表示,现在国家正在大力推行城镇化,特别是珠三角城镇化的进程正步入快车道,很多农民将会逐步变成居民,如果这些人之前已经参加了针对农民工的社保体系,这个时候他们已经不再是农民了,原来的体系怎么办?如何与现有的社保体系衔接?这都会造成更多的社会问题。 探索与尝试 北京: 免费享受工伤和医疗保险 从9月1日起,除了从事个体务工、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农民工外,在京工作的200多万外地农民工将可以免费享受到与市民相同的保险待遇。 按照《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和《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外地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无需出钱,由用人单位缴费,这两项保险费每人每年约为350元。即使用人单位未给外地农民工办理两项保险,一旦出现工伤或发生疾病,外地农民工也可以通过鉴定程序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 与北京职工每年参加医疗、工伤、养老和失业四险需要4000元左右的花费相比,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每年仅需要300多元,容易为用人单位接受;农民工参保水平可以升级,如果用人单位愿意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劳动部门也可为其办理。 成都: 低收费的“综合社会保险” 从去年3月1日起,那些没有城镇户口的在成都市打工的农民工可以参加包括老年补贴、住院医疗费报销、工伤补偿或意外补偿在内的综合社会保险。 综合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根据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的收入情况,并参照成都市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综合保险费按缴费基数的20%缴纳,有用人单位的由单位承担14.5%,个人承担5.5%;无单位的则全部由本人承担。缴纳综合社会保险费,与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相比较,费率降低了一半。 综合社会保险的内容集中在目前最受社会关注的工伤补偿或意外伤害补偿、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和老年补贴三个方面。其中工伤补偿或意外伤害补偿和老年补贴是一次性发放。对于一次性工伤补偿和一次性意外伤害补偿,则分别按年龄和伤害级别予以最高36万元和12万元的补偿。 另据了解,上海作为最早推行综合社会保险的城市与成都的政策又有所不同,外来工参保的费用全部由他们的单位支付,使得农民工参保的负担降为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