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征求意见:拖欠农民工工资最高可罚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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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 14:58 CCTV《全球资讯榜》 | |||||||||
建筑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自去年以来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可是,人们只能对这种行为,进行道义上的谴责,一直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最近,正在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修改稿,则第一次明确了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各种处罚和限制措施。 这里是北京成百上千个建筑工地中的一个,脚手架已经拆除,正等着进行装饰装修,可是工人们还没有拿到属于他们的工钱。
农民工一:工资还欠着呢。 记者:欠了有多长时间了? 农民工一:欠了有半年了。 农民工二:大概拖欠了2000块钱了。 记者:他们有没有说过什么时候会发? 农民工二:没说! 业内人士粗略估计,今年上半年,仅北京一地的在建工程就拖欠民工工资达6.49亿元。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常务理事李维平:这次对于拖欠工程款,应该说渗透到整个修改这个建筑法的过程中,包括抬高市场准入门槛,设置很多约束性的条款,到加大处罚力度等等,都是保障这个不再发生类似拖欠工程款的情况。 现行《建筑法》是1998年3月正式颁布实施的,这次是第一次做修改,在篇幅上新增了34条,大部分都是有关施工许可和法律责任的内容。 修改稿第99条规定承包单位未依法与劳务企业签订劳务合同工的,或者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人员工资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但是,仅处以罚款显然是不够的,一个工程,工人工资占工程费用的20%左右,一个1000万的工程将有200万是工人工资,30万元以下的罚款也许很难起到威慑作用。于是修改稿第二十条规定了建设工程必须具有财政拨款证明,或是具有担保机构,或是有银行出具的资金额度到位证明。而如果有工程款拖欠,将影响该企业领取下一个施工许可证。这些都是以前从来没有明文规定过的。 目前,《建筑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还在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观众朋友如果有什么意见或好的建议可以登陆建设部网站,直接表达自己的想法。 《全球资讯榜》播出时间: 经济频道每天:12:00—1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