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士透露遗产税实施方案 起征点将定8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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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8日 14:13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光) 日前,国家社科规划“新世纪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对策研究”课题组组长王明高向媒体透露了该课题组设计的遗产税实施方案。在王明高的设计中,我国遗产税的起征点定为80万元。 据悉,早在2000年,国税总局就委托王明高参与遗产税的设计。 在其遗产税设计方案中,王明高建议将遗产税划归地方税,这样可做到区别对待、有效征收的目的。同时由于遗产税的征收,有赖于地方政府的大力配合,这样还有利于调动地方政府组织收入的积极性。至于具体税率,由于国际上一般采取超额累进税率,遗产越多税越多,因此他认为我国的遗产税税率也应选择累进制,可考虑分为6级。 王明高表示,建立遗产税、赠与税、实施“金融实名制”与健全“家庭财产申报制”一样,都是制度反腐的治本之策。王明高称,征收遗产税可以淡化腐败动机,从两方面提高腐败“成本”:一是遗产税直接增加了贪污受贿者的“经济成本”,这些人冒着巨大风险所得到的收入,最终有相当一部分以税收形式上缴财政。二是遗产税大大增加了腐败行为暴露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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