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抢注绊倒中国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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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6日 17:40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记者 黄庭满 中国知名商标境外被抢注现象透视 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内地企业开始向境外市场阔步推进的同时,有一种现象开始出现:境外企业或个人开始上演抢注中国内地知名商标的大戏,成为中国内地企业产品进入该
内地商标境外被抢注事件频发 今年2月初,福建泉州17件知名服装商标在澳门被抢注。2月4日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告》第5期第2组商标保护通告显示,被抢注的17件商标涉及泉州九牧王、柒牌、劲霸、虎都、拼牌、斯得雅、雷马、爱都、爱登堡、四海龙、皇宝、东方健健、老人城、威鹿、阔发等15家企业,其中劲霸有3件商标同时被抢注,申请抢注者为澳门居民吴楚帆。 在澳门抢注事件发生后不久,长期在泉州经商的台湾商人黄清雄在台湾成功抢注泉州名鞋商标求质、恩东、名乐,其中“求质”正在申请中国驰名商标。3月16日,黄清雄的抢注申请在台湾被公告。 国家有关部门6月公布的一份商标监测报告显示,包括拉芳、六神、舒蕾、雕牌、雅芳、大宝、小护士、满婷、立白、采诗等在内的13件家喻户晓的知名日化商标已经在香港遭抢注,并已通过审查。这些商标的抢注者是创生(香港)有限公司。 7月,厦门节能灯企业东林公司进军欧洲市场时被德国、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国拒绝,理由是其拥有的英文“FIREFLY(萤火虫)”商标在当地已被注册。东林公司1997年起培育的萤火虫牌节能灯已成为中国照明行业十大知名品牌和中国著名畅销品牌。东林公司经查询发现,西门子欧司朗公司于2001年在德国申请注册“FIREFLY(萤火虫)”商标,根据《马德里条约》的有关规定,其商标使用权适用于欧洲其他18个国家。 北京集佳商标事务所律师李雷说,中国内地商标在境外遭抢注现象正进入高峰期,这种情况至少将持续5年。有关资料显示,近几年,中国企业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事件频发,“抢注清单”已经触目惊心:“英雄”金笔在日本被抢注;“大宝”在美国、英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被抢注;“红星”二锅头在欧盟、瑞典、爱尔兰、新西兰、英国被抢注;“大白兔”商标在日本、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美国、英国被抢注;中国老字号郫县豆瓣、桂发祥十八街麻花在加拿大被抢注。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曾有超过80个商标在印度尼西亚被抢注,有近100个商标在日本被抢注,有近200个商标在澳大利亚被抢注。 恶意抢注危害极大 分析各种抢注案例,不难发现一个共同之处:这些抢注大都属于主观恶意性非常明显的抢注行为。比如,泉州企业的17件知名商标在澳门被抢注,申请者是同一个人,其申请的商标中文名称和部分商标的图形与泉州企业产品的商标中文名称和图形完全一样。在台湾抢注泉州3件名鞋商标的也为同一个人,而且其申请的商标多为这些商标的中文及拼音组合商标。 有关专家指出,商标恶意抢注已成为目前世界市场上商战中的一种新趋势,值得国内企业高度警惕。 一些境外商标注册公司或个人利用商标的地域性限制,对中国知名商标进行市场进入的可能性预测,并花少量注册费在境外抢先注册,然后进行商标倒卖,或以“侵权”之名起诉以骗取赔偿,或索要巨额商标转让费或按销量索要进入本地市场的许可费。据了解,上海“英雄牌”金笔深受日本消费者的欢迎,但其商标却被日本商人抢先在日本注册,从而要求中方按“英雄牌”金笔在日本的销售量向其支付5%的佣金,致使中方在日本的代销商因无利可图而停止代销。在加拿大,近年甚至成立了“老字号商标转让公司”,专门做中国老字号商标的“买卖”。 恶意抢注还成为一些国外企业反倾销的一种手段,通过抢注对手商标树起“市场篱笆”,使被抢注商标的企业以原商标进军国际市场发生困难。2001年6月,西门子欧司朗在德国申请注册了“FIREFLY(萤火虫)”。而直到今天,德国市场上未见欧司朗公司的“FIREFLY(萤火虫)”品牌节能灯产品销售。注册但不使用,表明其注册该商标的动机是阻止东林公司开拓欧洲市场。厦门东林董事长兼总经理贾强忧心地说,公司原打算两年后到世界各地设厂,全面进军全球节能灯市场。商标被抢注,使东林电子的国际战略深受影响。萤火虫商标被欧司朗在德国注册,这意味着东林电子的节能灯不能进入这些市场,否则将被控侵犯商标权。 北京一家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的律师以13件知名日化商标在香港遭大规模集中抢注为例,分析了商标被抢注可能产生的两大恶果:一是被抢注商标的企业的产品在销往香港时就会有一道障碍,这些企业的产品不能以原有商标进入香港市场,如果要进入香港市场,只能另换个商标,另换商标对企业已有无形资产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将给企业经营增加无法计算的成本;二是申请抢注的香港公司可以合法地把自己的产品冠以抢注的知名商标,大摇大摆地进入世界市场,挤压被抢注商标企业的市场开拓空间,扰乱被抢注商标企业的市场销售秩序,将严重损害被抢注商标的企业的利益。 企业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 在境外掀起抢注中国知名商标狂潮的背后,凸显出中国内地企业商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的软肋。这主要表现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缺乏战略眼光,对商标国际注册认识不足。 福建泉州市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专家傅子祺就此对该市38家各类著名企业进行调研发现,商标注册的国内单一化是泉州企业的通病。38家企业拥有国内外注册商标总数376件,但在国外注册商标的企业只有恒安、浔兴、七匹狼(资讯 行情 论坛)、福山4家,共64件。 从全国看,企业商标注册的国际化不足现象也很普遍。有关资料显示,中国1989年10月4日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系统,到2002年底,中国企业通过马德里系统到其他国家的所有国际注册申请共只有2450件,平均每年不到200件。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02年的国际商标注册报告,2002年提交国际商标申请数量最大的用户来自德国(5158件申请)、法国(3406件申请)、瑞士(2500件申请)。资料还显示,2002年公布的100多个中国名牌产品的商标有近50%没有在美国、加拿大注册;近60%没有在香港注册;近80%没有在澳大利亚注册。 为什么中国企业漠视商标国际注册?记者在泉州调研时发现,一些企业中流行的“商标短视病”很能说明问题。主要表现在:或认为自己的商标知名度还不够,注册为时过早,想等出了名再注册;或认为自己的商品不愁销路,无须注册;或认为办理商标国际注册手续繁、费用高,不愿到商品进口国去办理商标注册。在“商标短视病”作用下,大多数企业商标管理薄弱,整天忙于生产,尚未形成一套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基本没有自我品牌市场的“监测预警”系统。 加快商标国际注册 商标保护有地域性,根据商标申请在先的原则,企业产品要出口就要在出口国申请商标注册。国内企业在中国进行商标注册,只是在中国享有专有权,一旦产品出口到国外,首先要到进口国进行商标注册,否则不受该国法律的保护。面对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国企业要在全球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拥有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商战利器——世界商标。 有关专家介绍说,企业一般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防止商标被境外抢注:一是强化商标先行意识,秉承“自愿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企业应对即要打入他国市场的商标提前、及时注册;二是适当构筑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三是加强海内外市场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及时反馈侵权信息。 从现有保护商标的国际公约和惯例看,中国企业到国外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第一、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对于实行《马德里协定》的国家和地区,中国企业可以根据《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通过国家商标局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国际局提交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第二、商标逐一国家注册。如果非经马德里系统途径办理商标国外注册的,申请人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或者委托国外代表人或者律师事务所,或者其在国外的分公司代为申请商标注册。 我国分别于1989年10月和1995年12月成为《马德里协定》和《议定书》的成员国。国家工商局曾于1996年发布实施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实施办法》。今年4月17日颁布修改了《实施办法》,6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实施办法》规定,中国企业在国内向商标局申请就可以轻松获得马德里体系所有国家的商标,不再需要到国外聘请代理机构进行繁杂的申请手续,具有省时、省力、省钱的优点。而且提交一份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书可以取得在指定的一个或多个商品类别和在指定的一个或多个成员国国家的商标注册。目前《马德里协定》成员国有50多个,加上《议定书》成员国,马德里国际商标体系覆盖70多个国家。也就是说,你只需通过一个申请就可以同时指定在70多个马德里系统成员国申请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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