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拿财务数据说话 赔偿和给付能力充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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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4日 12:41 京华时报 | |||||||||
公司赔偿和给付能力充足 本报讯 (记者李英辉)《保监会给仨寿险公司亮黄灯》的消息昨天披露之后,有的保险公司客户对此表示出了一定的关注,这引起了新华人寿的高度重视。公司昨天立即给各媒体致函,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给付能力等问题进行进一步解答,以消除市场对此的过分担心。
据介绍,新华人寿已经连续8年保持赢利。2001年-2003年公司税前利润分别达到0.21亿元、1.62亿元和2.19亿元。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新华保险公司的审计报告显示,新华人寿去年资产总计243.79亿元,负债合计229.16亿元;2002年资产总计127.65亿元,负债合计113.46亿元;2001年资产总计59.93亿元,负债合计45.7亿元。近年来都是资产大于负债,这说明公司有能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赔偿和给付责任。 保险业内专家介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为实际认可资产减去实际认可负债的差额,它的计算标准由监管部门遵循审慎原则制定。偿付能力是公司在总负债以外提取的一种额外的保障,最低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在承担现有负债的基础上,进一步支持未来发展而建立的预警指标。偿付能力因为只是一个预警信号,所以不代表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更不代表保险公司不能履行给付和赔付的义务。另外,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即使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现象,也可采取增加资本金、合理运用保险资金、调整业务结构以及控制费用等多种有效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