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人士质疑名牌评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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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 18:57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 ||||||||||
称其违反公平竞争原则,严重影响我国市场经济地位 本报讯 记者邱登科报道:“我们在义乌考察时有企业反映,部分发达国家要求我国进口产品上不得出现所谓‘中国名牌’标签,一定要清除后才允许进关。”昨天,曾担任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领导的董葆霖接受《民营经济报》采访时对中国名牌评选的后果表示担忧。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了2004年中国名牌产品名单,271个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据了解,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今年接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在大米、糖、低温肉制品、果汁饮料、液体洗涤剂、衬衫、羊绒大衣、黄金首饰、电冰箱、洗衣机、微波炉、彩色电视机、微型计算机等48类产品中开展了中国名牌的评选。中国名牌产品评价实施4年来,共有96类产品列入评价目录,有479家企业的547个产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 曾专门撰文论述中国名牌评选的法律依据不足的董葆霖分析指出,将所谓“中国名牌”拒之关外的原因显然是认为这种由政府主导的行为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对屡遭非议的我国市场经济地位将产生不利影响。 董葆霖对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热捧中国名牌评选表示无奈:“这无疑是一条捷径,政府设租,企业寻租以达到一夕成名的效果。”他忧心忡忡地指出:“这样的后果可以想见,企业和一些地方政府会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在跑名牌上,而不是用在实实在在提高产品质量上。” 他认为,中国名牌评选不仅如此前部分专家指出的那样违反《行政许可法》,而且与《商标法》相抵触,由政府推动的中国名牌评选显然已经授人以柄,间接为那些屡屡诟病我国市场经济地位的国家提供佐证,因为这种评选显然是不正当竞争,而且是在政府默许甚至推动下的、受到政府保护的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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