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以下开发区从严审核 提出四项硬性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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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03日 07:1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九月二日电 (记者 赵胜玉) 国土资源部今天称,中国将对省级以下开发区从严审核。 国土资源部说,土地市场治理整顿特别是开发区清理整顿已进入关键阶段。国土资源部将进一步加强省级以下开发区清理整顿力度,确保开发区审核工作顺利进行。
国土资源部要求,拟保留的省级以下开发区,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开发区占用耕地必须依法履行“占一补一”的义务;开发区建设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必须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必须依法缴纳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对拟保留的省级以下开发区,应按要求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没有达到上述四项要求的,将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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