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电子记账式(五期)国债9月6日开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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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11:36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 (新华)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4年凭证式(五期)国债(电子记账)(以下简称“本期国债”)。本期国债为财政部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通过承办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直接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以电子记账方式记录债权的凭证式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国债,期限2年,到期年利率为2.40%,最大发行额为200亿
二、本期国债发行对象为城乡居民个人(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单个账户购买本期国债最高限额为100万元;本期国债实行实名制,不可以流通转让,但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和质押贷款。 三、投资者购买本期国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承办银行网点开立国债托管账户,开户费为10元/户;已经通过承办银行开立记账式国债托管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另行开户。 四、持有本期国债不满半年不允许提前兑取,到期日前15个自然日停止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本期国债按实际持有时间和年利率0.73%计付利息,承办银行按兑取本金额的1‰收取手续费。 五、本期国债承办银行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上述银行在全国已经开通相应系统的地区和营业网点销售本期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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