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亩水库的权属之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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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 07:51 沈阳今报 | |||||||||
铁岭县水利局七个月放干万亩水库 水库承包者70万元的鱼苗付之东流 放水为“冬季防汛”的理由遭质疑
水库承包者无奈民告官三审均败诉 特派记者 陈铁 记者 张雷/文 8月27日,张明杰再次来到了大台山水库边时,心情异常沉重,此前所见的鱼跃鹰飞再不复还,曾经的万亩水库经历了“沧海桑田”的变迁。 万亩水库7个月后干涸 位于铁岭市铁岭县的大台山水库曾经是一个景色秀丽的地方,面积近万亩的水域吸引了大自然的生灵。而如今,嬉戏成群的大雁和野鸭只能化为当地百姓心中永远的回忆。 1998年的10月,铁岭县水利局将大台山水库的闸门打开,放水工作日夜不停地进行,最终将水库里的水放空。张明杰、张明华兄弟在此次放水行动中遭受了巨大损失,他们在水库里养殖了近3年的鱼苗都顺水而去了。 整整7个月,万亩水库里的水才被放干。当地一位姓郝的村民说:“铁岭县水利局是以冬季防汛的名义放的水,北方的冬天用得着排干整个水库防洪吗?” 在已经变成了光秃秃土地的水库原址上,泉眼沟村原村委会主任张明江告诉记者:“当年,附近的村子都要靠水库种田,县水利局放水前我不同意,县水利局的领导就把我带到离村15公里的县水利局把我看管起来,不让我回家。” “我们当年的水稻由于缺水近乎绝收,县政府在我们集体上访后,才给我们8万元补偿,从水田改为旱田需要两年的时间,1998年和1999年的土地就这样白白的荒废了两年”。张明江无奈地说。 与农民们的说法不同,铁岭县水利局局长金海儒在记者采访时对开闸放水一事矢口否认:“1998年时我是副局长,2001年当的局长,我当局长时那已经没有水了。根本没有开闸放水这回事,如果有,我这个局长早就下去了。” 同时,金海儒对水库的说法提出异议,“那根本就没有水库,那是一条河道。”而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大台山水库的确是当地公认的名称,在铁岭县水利局和铁岭县人民法院的公文中使用的称谓也是“大台山水库”。 两兄弟投资百万打“水漂” 相比周围的村民,水库承包者张氏兄弟则更加倒霉。 1995年,张明杰见水库闲置荒废,决定与弟弟出资承包水库。当年他们分别和镇西堡镇、双井子乡政府签订了承包期为5年和3年的合同,并交齐了承包款。不过,县水利局在合同上注明:“防汛期间水位水量由防汛指挥部控制”。 此后,张氏兄弟投资了70多万元,将50万尾各种鱼苗投入水库养殖。与双井子乡政府的3年承包期即满时,大台山水库双井子界面上突然出现了十多艘电鱼船,白花花的死鱼开始成群地漂起。 “电鱼船上的人告诉我,双井子乡党委书记金海儒就要到铁岭县水利局当局长了,等我承包期满时,水库在双井子乡地界的部分就由铁岭县水利局来接管,这几艘电鱼船就是县水利局派来清理鱼塘的。” 还没等张氏兄弟去找县水利局,县水利局就先找到了他们,说双井子乡政府已经同意县水利局接管水库的双井子界面了,局长金海儒准备把镇西堡镇的界面也接管过来,并劝张氏兄弟把他们与镇西堡镇余下的两年合同转让给铁岭县水利局。但经过几次协商,县水利局只同意给张氏兄弟最多15万元的转让费,张氏兄弟认为这还不足当时投入资金的一半,于是没有同意。 1998年10月27日,铁岭县水利局以搞冬汛为由对水库进行开闸放水,而此前张氏兄弟没有接到任何通知。 “失效”的渔场承包合同 干涸的水库留下了大量的土地。 由于潮气太重,近万亩土地在两年间一直处于闲置状态。而在开闸放水事件过后,张氏兄弟也一直没有得到哪个部门或哪个领导的明确说法。 张氏兄弟看到水库干涸后留下的土地在闲置,为弥补损失就在2000年10月20日和铁岭县镇西堡镇政府签订了为期30年的渔场承包合同。张氏兄弟还在梦想着哪天水库还能蓄水养鱼,即便没有水,能在干涸的鱼塘上种植近5000亩庄稼也能挽回些损失。 2001年春,张氏兄弟开始规划种植方案,等他们到地上时却发现一群陌生人正在翻土撤种,经询问得知,铁岭县水利局已经同意让一个叫张茂奎的人负责种植水库放水后留下的土地。 同时,张氏兄弟还了解到,双井子乡界面的水库土地也归张茂奎种了。张氏兄弟想,自己的合同难道是一纸空文吗?是不是县水利局搞错了? 怀有疑问的他们在县水利局得到了这样的解释,早在1998年7月8日,县水利局就向双井子乡和镇西堡镇下发了《关于铁岭县水利局收回大台山水库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说明:“从1998年10月1日起大台山水库不再继续承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由县水利局直接管理。”当时两个政府都没对《通知》产生异议,也就是说,镇西堡镇政府于2000年与张氏兄弟签订的承包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既然镇西堡镇政府收到了县水利局的《通知》,为什么没有告诉承包者,还签了长期的租赁合同?对此,铁岭民间流传这样一个说法,县水利局所谓的《通知》是后来伪造的公文,针对此消息记者几经求证但未得到证实。 不过在采访中,镇西堡镇政府的一位工作人员说的话意味深长,他说原来的大台山水库镇西堡镇界面(即现在的5000亩土地)一直是属于镇西堡镇的,可他们不敢得罪水利局,担心以后不会正常得到水利、防洪款。 农民艰难的维权之旅 无奈之下,张氏兄弟只好把铁岭县水利局和张茂奎告上法庭。铁岭县人民法院认为,大台山水库是被告铁岭县水利局为防洪蓄水需要而修建的,县水利局对其有管理权。认定镇西堡镇政府没有经铁岭县水利局同意,将水库承包给张氏兄弟的行为是违法的。2002年底,法院判决驳回张明华、张明杰的诉讼请求。 张氏兄弟上诉到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铁岭市中法裁定撤销了原判决,发回铁岭县法院重审。2003年铁岭县法院作出判决,再次判决驳回张明华、张明杰的诉讼请求。 张氏兄弟再次上诉到铁岭市中法。铁岭市中法此次认为,张氏兄弟是在与镇西堡镇政府履行承包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应向该镇政府主张权利。原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正确,但以水库承包合同纠纷确认权属管辖审理欠妥,应予纠正。故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看来,问题的关键是大台山水库的归属问题。张氏兄弟就此向铁岭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3年10月21日,仲裁结果出来了:镇西堡镇政府对大台山水库具有所有权,对该水库有权发包。故裁决张明华、张明杰与镇西堡镇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 镇西堡镇政府的代表、镇司法所长付连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土地的所有权本应归镇政府,县水利局拥有的只是管理权。而县水利局局长金海儒对此并不认同,“铁岭县政府在1998年时将河道(大台山水库)确认为国家所有,并发出了相关文件。” 但不管怎么说,铁岭市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让张氏兄弟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 仅有的一丝希望也破灭 有了铁岭市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张氏兄弟当然以为自己是土地的合法承包人了。然而,风云再起。 2004年4月30日早,张明杰来到了承包的土地进行查看,准备对这块地进行耕种。“每次我去看这块地,我都有种想哭的感觉。为什么我已经承包的土地却不能耕种呢?早在4月初的时候,我来耕种这片土地时就遭到县公安局的阻挠,县治安大队的警察说,这块地水利局已经包给第三人了,我没资格种。” 那天,他想的是既然水利局把地租出了一部分,那么总可以种没有租出去的那部分吧。“没想到我刚一过来,对面的地上就来了40多人,说我没权利种这块地。我如果不走,就把我打出去。结果,双方就打到了一块。” 当天下午4点左右,张明杰接到了铁岭市中法下达的民事裁定书,撤销了镇西堡镇政府去年10月份铁岭市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原因是“镇政府不服”向法院提出了申请。 这也就是说,张氏兄弟此前的努力白费了,土地承包合同仍然无效。 而当地的百姓告诉记者,在此次争执发生后,铁岭县水利局又向水库里放了一些水,使此处形成了一个浅浅的河沟。当地百姓对县水利局的此举进行了剖析,一是为了灌溉方便,二是证明水利局对此处有管理权。 张明杰告诉记者,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他们都要将这场维权行动坚持下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