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将再修改普惠制原则 中国对欧出口受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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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6日 13:29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陈光) 记者昨日从商务部获悉,欧盟委员会近日通过的一个文件称,欧盟将对今后十年(2006-2015年)普惠制的实施原则进行修改,普惠制实施对象更倾向于最不发达国家和经济脆弱的发展中国家,并简化机制,将现行五种机制简化成三种:即一般性安排,全面市场准入安排(除武器之外的所有产品免税免配额准入)和超普惠制安排(针对特殊发展需要的国家提供的关税优惠)。在毕业机制方面,仅将毕业机制运用于最具竞争力的产品,对弱小国家不再适用毕业机制,并且加强原产地规则以促进区域合作。
今年5月,欧盟曾针对中国对普遍优惠制作出修订,取消对我国乳、蛋制品和天然蜂蜜、塑料和家电、橡胶制品、纸制品等产品的关税优惠。目前,中国能继续享受欧盟普惠制待遇的产品只剩下活动物、农产品、纺织品(服装制品除外)、贵金属及首饰、交通工具及其设备等。 2002年,欧盟普惠制项下的进口额为532亿欧元,其中中国为最大受益者,占33.1%.据介绍,当年凭借普惠制待遇,我国企业产品在进入欧盟市场时,得到了比最惠国待遇还要低90多亿美元的减税待遇。因此此举对我国对欧盟出口影响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