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力争三年完成国企改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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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 07:56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 谢炜) 北京市将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国有企业的重组改制工作,其中连续三年以上亏损、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将按照“成熟一个,操作一个”的原则,采取破产、兼并、转让、清算等方式使其退出市场。这是记者从市国资委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的指导意见》中了解到的。
市国资委称,目前北京市国有企业改革已取得一定进展,一部分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改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一批国有小企业通过改组、联合、股份制、出售等多种方式放开搞活。但从整体看,国有企业改革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体现在:一级企业规模小,布局分散,主业不突出,企业管理层级太多,资产链条过长;二三级企业重组和股份制改造步伐相对缓慢,国有股一股独大,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据了解,此轮国企改革将对国有企业创办大量子公司的情况进行控制,今后市国资委主管企业的法人管理层级将基本控制在三级以内,国有资本将从三级及三级以下小企业、跟主业关联不紧密的企业中退出。 国企改制将采取多种实现形式,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以引入战略投资者、通过增资扩股进行股份制改造为主;而国有小企业改制,则鼓励企业员工持股和外资、民间资本控股,或全部出售,原则上国有不再控股。 按照要求,北京市各国有企业将分别制定本单位三年企业重组改制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并于今年10月底前报市国资委。国资委将对各企业重组改制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国有企业产权转让必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资产评估,非上市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要进入产权交易市场。同时,在改制过程要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政策解释和宣传工作,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