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偷”走公司 公司董事长质疑工商“作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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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2日 14:08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8月22日电(记者周立民、戴浩) 安徽省阜阳市颍上县一家企业聘用的会计,用虚假材料通过工商部门顺利地把自己变成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向工商部门举报迟迟未果、愤而辞世后,其子到县、市工商局上访百余次,最终未能保住被“偷”走的公司,他困惑不已:工商部门为何帮“李鬼”打“李逵”?
保险公司查“骗保”揭出公司已被“偷” 2000年8月,颍上县赵大明、陈士辉、赵友德、王新友等四人,经县工商局核准发起成立天都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赵大明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当时公司注册资金30万元,仅有四辆汽车。三年后,公司已拥有370多部车、2800多万元固定资产,成为颍上县第三大运输公司。 经几家保险公司担保,天都公司从多家银行先后贷得2500多万元汽车消费贷款。2003年9月,人保阜阳市颍东区分公司催贷,发现天都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已由赵大明变更为杨杰,股东王新友的股权也转让给了杨杰。保险公司怀疑被“骗保”,遂向检察部门举报。 颍上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对天都公司四个股东都进行了询问,却发现他们根本就不知道公司法定代表人已更换,王新友也并没有将股权转让给杨杰,杨杰只是公司聘用的会计。杨杰在接受询问时承认,在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上,并不是赵大明本人签字,而是自己“代签”的。 据调查,2002年12月,杨杰利用担任公司会计职务、保管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便利,未经公司授权,盗用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伪造授权委托书、公司股东会议纪要和公司章程,向颍上县工商局提出变更申请。而颍上县工商局也很快就依据这些虚假材料,将杨杰变更为法定代表人、公司股东。 法定代表人又急又气突然去世 赵大明的儿子赵梓位含泪告诉记者,发现公司被杨杰“偷”走后,父亲立即向县工商局举报,“工商局查明了杨杰是用伪造的材料骗取了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身份,却迟迟不下文、不处理,父亲又气又急,突然去世了。” 患有高血压的赵大明今年2月初接到一个电话,被告知杨杰要把公司卖掉,还说“我得不到,你也别想得到”。赵大明突发脑溢血,连电话也来不及放下就瘫倒在地上,经抢救无效身亡,年仅49岁。 记者在颍上县工商局采访得知,工商局2003年9月份就接到赵大明的反映材料,很快指派个私股股长叶胜奎等三人进行调查。 可对这件并不复杂的案件,叶胜奎等人直到2004年1月13日才写成调查报告。认为:“经调查股东王新友从来都没有把股权转让给杨杰”“杨杰在2002年12月2日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时,提交给我局的申请变更文件存在虚假内容,且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对于调查时间为何拖得这么长,叶胜奎向记者的解释是:天都公司有几个股东常年在外跑运输,很难找到。股东们认为这是托词:检察院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很快就找到他们做了笔录,即使他们不在家也能通过打电话、手机找到。 2004年1月15日,颍上县工商局召开局长办公会,决定撤销2002年12月由杨杰“操办”的天都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并形成了《关于撤销颍上县天都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决定》。 但这份对赵大明来说至关重要的材料,他至死也没能见到。据赵梓位介绍,县工商局开了会、形成了决定,可并没有告知、送达给其父,“他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份文件,否则也不会被气死”。赵梓位在父亲死后,多次到县工商局上访,“缠得他们没办法”,3月15日终于拿到了这份决定。 工商局决定撤销“撤销决定” 4月16日,赵梓位终于从县工商局拿到了天都公司新的营业执照等证照,“当时,我和陪我一起跑了上百趟工商部门的堂哥都哭了,太不容易了,可惜俺爸再也看不到这一天了”,20岁刚出头的赵梓位一提此事就泪水盈盈。 可是,赵梓位仅仅高兴了10天。4月27日颍上县工商局又下文撤销了他3月15日拿到的“撤销决定”,这样,公司法定代表人又被恢复给杨杰。这份题为“关于撤销《关于撤销颍上县天都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决定》的决定”说:“根据上级机关意见,经我局2004年4月26日局长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撤销颍上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04年1月15日做出的《关于撤销颍上县天都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决定》。” 记者问工商局局长侯建华,第二份“撤销决定”中写“根据上级机关意见”,具体是哪个上级机关的什么意见。他回答说,其实是县局自己做出的决定;这样决定的原因是,在第一份“撤销决定”后,杨杰提出复议,县局再次进行研究,认为叶胜奎等人第一次调查时没找到个别股东本人,而是找到其家属调查了情况,不能充分证明当时真实情况,这样,第一份“撤销决定”是有瑕疵的,我们责成进一步调查当事人,考虑到这,我们就把第一份“撤销决定”也给撤销了。 据侯建华介绍,撤销登记是行政许可行为,第二份“撤销决定”出台后,天都公司法定代表人就要恢复给杨杰,“杨杰手上的营业执照目前是有效的,他是天都公司合法的法定代表人”。 但令人奇怪的是,第二份“撤销决定”也没有送达给赵梓位。赵梓位是到县交通局办理有关手续时从那里发现、拿到的。他复印了一份拿到县工商局问是怎么回事,县工商局一位负责人居然反问他:这份文件并没有给县交通局、也没有给你,你是从哪里搞到的? “李鬼”打败了“李逵” 对于颍上县工商局这一系列让人不解的表现,赵梓位等人说,他们后来才明白,这是在想方设法拖时间,好让杨杰成功地转移公司资产,而现在,杨杰的目的已经基本达到。因为颍上县交通局已经下文,将天都公司兼并到规模比天都公司要小得多的另一家运输公司,而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杨杰。 记者从颍上县交通局得知,今年1月18日,杨杰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向颍上县交通局提出将天都公司兼并到城西运输公司的申请。颍上县交通局2月4日下文说:“经局研究决定,撤销沙南、天都汽运有限公司”、“沙南、天都汽运有限公司车辆兼并到安徽省颍上县城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2月6日,县交通局注销了天都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颍上县运管所副所长常春告诉记者,从城西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看,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杨杰。赵梓位说,如果颍上县工商局及时调查、处理杨杰用欺诈手段谋取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一事,杨杰这种“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侵吞公司行为就不会得逞。 县交通局是否有权下文撤销作为私营股份制企业的天都公司?能否在其他股东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仅根据杨杰一人的申请就将公司兼并掉?颍上县交通局有关负责人的答复是,兼并运输公司是为了整顿全县运输市场混乱的局面,有上级文件精神可依,既然杨杰提出了申请,就属自愿撤并,至于其他股东不知情,县交通局今年2月18日才下文要求,公司合并申请、合并协议、董事会会议纪要等需要所有的股东签字,对于2月4日被兼并的天都公司“不适用”。 这一事件引起了安徽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省工商局和阜阳市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此事,并报结果。8月11日,联合调查组开始深入有关单位进行调查。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