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利用票据诈骗1.6亿元 首钢诈骗案真相大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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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 11:39 新京报 | ||||||||||
5名案犯四年间共诈骗资金1.6亿元,其中一对是父子 本报讯 (记者 李欣悦) 昨日,首钢亿元诈骗案中的三巨骗祖峰和孙连生、孙亮父子被枪决。该起案件中,5名被告人4年间共进行10起金融诈骗,金额高达1.6亿元。另两人被另案处理。
今年39岁的祖峰曾在银行工作过10年,后同他人联手经营房地产,最终因资金匮乏不了了之。而57岁的孙连生是北京市京雷工贸公司法定代表人、北京德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31岁的孙亮是孙连生之子,也是祖峰的朋友。在这起亿元诈骗案中,另两名“主角”是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翠微路支行金融部女职员黄晓勤及无业人员臧镭。 案件回放 5人诈骗资金1.6亿元 经法院查明,2001年4、5月间,祖峰、孙亮、臧镭、孙连生通过中间人诱使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翠微路支行存款人民币1亿元。此后,他们利用黄晓勤提供的首钢公司空白转账支票,私刻印章,伪造转账支票和委托贷款手续,骗取翠微路支行向北京德阳房地产开发公司贷款人民币7000万元。 另外,祖峰等人还分别参与了从1997年3、4月至2000年10月的9起金融诈骗活动。他们利用北京10多个单位和个人有闲置资金欲存到银行赚取高息,以支付高额利息为名,在多家银行使用伪造的银行转账支票、银行金融凭证骗取9000余万元。 从1997年至2001年间,5人通过这种手段,共诈骗资金1.6亿元。 2001年5月底,骗得首钢公司7000万元后,孙连生为感谢黄晓勤利用职务便利向其提供的帮助,送给她一辆帕萨特轿车。 终审判决 三主犯被判死刑 去年5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祖峰、孙亮、孙连生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臧镭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黄晓勤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除臧镭外,其余被告人均以事实不清、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去年11月,北京高院作出终审判决:祖峰、孙亮、孙连生判处死刑。 姓名 年龄 罪名判决伏法 祖峰 39岁 票据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死刑昨被枪决 孙连生 57岁 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和对公司人员行贿罪死刑昨被枪决 孙亮 31岁 票据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死刑昨被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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