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环保公众听证怎么“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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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07:19 人民网-人民日报 | |||||||||
采访人:本报记者 赵永新 解读人:国家环保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 杨朝飞 国家环保总局近日开始颁布的《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明确规定,要对两类建设项目和10类专项规划实行环保公众听证。(本版8月14日详细报道)环保公众听证能起
为什么要环保公众听证? 以前,行政机关往往搞“一言堂”,普通老百姓很难参与监督环保行政决策。现在,我们已经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制度,保障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实现民主决策,听证制度就是其中很重要的一项。 听证制度有两方面作用:一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环保部门将要作出的行政行为(如环境立法、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老百姓有权了解详情以利于监督、有权发表自己的意见以影响决策。二是保障环保部门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通过听证,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尤其是其中的反对意见),全面考虑到不同人群的心声和利益,充分集中民智,有助于环保部门科学决策。 哪些内容要进行环保听证? 具体而言,环保听证制度包括3个方面的内容:环保立法听证、环保行政处罚听证和环保行政许可听证。如1998年就四川聚酯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违法案我们举行了行政处罚听证,本月就《排污许可证条例草案》我们在江苏省南京市举行立法听证。这次《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作重点规定的是行政许可听证。 行政许可听证的范围的确很广,按照听证决定权的不同可分为两类:一是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应当组织听证的;二是根据许可事项的涉及面和利益的轻重,环保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如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且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行政许可事项)。 为了充分保障公众的环境权益和积极引导环保干部依法行政,我们在《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中还特别将环保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中常见的、也是与老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而又反映最强烈的两类建设项目和10类专项规划单独列出,予以重点突出。 哪些公民或者团体有权参加听证? 我们对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或者团体没有设置任何限制条件。凡是热心环保事业的人士、团体,我们都衷心欢迎他们参加。 环保部门确定需要听证的具体建设项目或规划后,将提前通过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zhb.gov.cn)上发布、在中国环境报等途径刊登听证消息等方式广而告之,想参与听证的公民或团体可提出申请。环保部门予以确认后,就可参加。 公众意见与环保主管部门意见不一致怎么办? 公众的意见与环保主管部门的初步意见不一致的情况肯定会出现。我们为什么要举行听证?就是要充分集中民智、科学决策。听证的关键在于“听”,听取管理对象的意见、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尤其是听取他们的不同意见和反对意见。 听证会上反映的各种观点,环保部门都会记入听证笔录,予以足够的重视,并加以分析、整理,根据事实、理由、证据等情况作出一个既合法又合理的判断,予以采纳或者不予采纳。无论是采纳还是不采纳,环保部门都必须说明足够充分的理由。 一旦出现意见分歧,而公众的意见有足够的论据和理由支持,环保部门将不会固执己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