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企业首次单独对进口商品发起反倾销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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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 10:26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沙8月17日电 (陈净植 姜衡舒) 湖南省商务厅透露,商务部已正式发布了对进口呋喃酚反倾销调查立案公告。这是湖南省企业首例单独发起的对进口商品反倾销调查案。 湖南海利株洲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是内地呋喃酚生产的龙头企业。呋喃酚为有机杂环化合物,主要作为合成农药克百威、丁硫克百威、丙硫克百威、呋线威等产品的中间体,同
2004年6月16日,湖南海利株洲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代表内地呋喃酚产业向商务部提交反倾销调查申请,请求对原产于日本、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呋喃酚进行反倾销调查。这是湖南省企业第一次单独发起的对进口产品反倾销调查,也是中国自1997年对进口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以来,有湖南省企业参加发起而被商务部正式立案的第6起进口产品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内地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同时,商务部就申请书中提供的涉及倾销、损害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方面的证据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反倾销调查立案条件。 根据审查结果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16条的规定,商务部于2004年8月12日发布反倾销调查立案公告,决定自该日起对原产于日本、欧盟和美国的进口呋喃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此次调查自8月12日起开始,通常应在2005年8月12日前结束,被调查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2004年版)中列为29329910。(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