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全面检查土地估价行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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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 15:14 国土资源部网站 | |||||||||
土地评估行业清查即将启动。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开展土地评估行业全面检查加强和规范土地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部署为期近4个月的全面检查工作。 检查工作从2004年8月至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其主要内容为五个方面:一是土地评估机构的执业资格及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重点包括评估机构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办理了工商登记,取得了土地估价的营业范围;土地评估机构是否拥有不低于规定数量的专职土
二是评估机构脱钩改制情况。重点包括评估机构是否按有关文件规定,在人员、财务(含资金、实物、财产权利等)、业务、名称等方面与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实行了彻底脱钩,并改制为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制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平等竞争的经济组织。 三是评估机构及其人员的执业质量情况。重点包括土地评估机构在执业过程中,是否存在不遵守《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技术标准规定和职业道德规范,迎合委托方不正当要求搞虚假评估,出具虚假评估报告,损害产权人利益的行为;在承揽项目过程中是否存在违反土地估价的收费标准,搞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是行业监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包括土地评估机构是否按照行业改革的规定,及时将土地估价报告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是否定期将土地估价项目业绩清单上报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是土地评估行业自律组织建设情况。重点包括土地评估行业自律组织是否按照国家关于社会团体管理的规定,建立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乱设收费种类、超标准收费或搭车收费等现象。 本次检查工作由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辖区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评估机构的全面检查。检查工作采取自查、抽查、整顿规范相结合的方式,分自查、抽查、整顿规范三个阶段进行。 通知要求,各地在整顿规范阶段要清理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土地评估机构,及时披露、处理违规评估机构和土地估价师,对经查实严重违规的土地估价师,将由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土资源部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知还要求规范土地评估行业自律组织行为,完善监管制度,促进行业诚信建设。 记者 汤小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