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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改革试点见成效 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6日 09:5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8月16日电 人民日报今日发表评述文章,总结了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一年来的情况。文章中写到,这次改革试点,中央在资金、财税等方面对农信社给予了大力扶持。这一扶持,既是为了化解历史包袱,更是为了“花钱买机制”,让农信社获得持续发展的能力。

  文章称,农信社改革的重点落向了两个方面:以法人为单位,改革农信社产权制度,明晰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区别各类情况,确定不同的产权形式;改革农村信用社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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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体制,将对农信社的管理交由地方政府负责。一年后的今天,这两项改革均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产权制度方面,8个试点省(市)均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了各自在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的意见。目前,江苏、浙江、山东、贵州等省共有10家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获准筹备,其中1家已经开业,有相当部分县(市)已经获准筹备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其中近40家已经完成。预计到年底,还将有30家左右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组建,有一定数量的县(市)实行统一法人。

  伴随产权制度改革的进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开始步入正轨,经营机制开始转换,内部管理逐步得到加强。在各省级联社组织指导下,农信社已开始着手不同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下的建章立制工作,员工录用、工资薪酬、干部竞聘、贷款风险责任制等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有的已经开始付诸实施。江苏、重庆等产权制度改革进度较快的地区,经营机制转换的效果已经开始显现,各项业务迅速发展。

  管理体制方面,8个试点省(市)都组建了本省(市)农信社省级管理机构,除重庆、江苏在试点前已经有省级联社外,贵州、浙江、吉林、江西、山东、陕西6个省的省级联社已全部挂牌,省级联社在地市的派出机构正在组建中。根据日前国务院转发的《关于明确对农村信用社监督管理职责分工的指导意见》,银监会、人民银行、省级人民政府和省级联社等在信用社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中各自的责任也得以明确。(许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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