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经济局首次向经营零售的企业发出CEPA证明书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 09:3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澳门八月十二日电 (记者 孙兆震) 澳门经济局今天首次向一家经营零售业务的企业发出“澳门服务提供者证明书”,这是澳门在中国《外商投资商业领域管理办法》生效后首次向零售企业发出CEPA证明书。 这家零售企业名为彩虹集团,总经理梁家祈介绍,准备投资三千万元澳门币开拓内地市场,建立五十家零售店,销售欧洲品牌服装。
截止八月十一日,澳门经济局共接获五十份“澳门服务提供者证明书”申请,共发出一百三十四张证明书。领取证明书的企业主要来自货代、运输、仓储、物流、电信、广告、零售等服务行业。 货物贸易方面,有关厂商向经济局递交了八十二份要求享受零关税产品成分表的申请,已经发出四十五张“零关税原产地证书”,主要涵盖塑胶袋、电汇排、电箱、黏合剂、乳胶漆、食品、光碟、服装、水泥等产品。 此外,澳门身份证明局从今年一月二日至八月六日期间,共收到一百七十六份永久居民身份证明书的申请,以用于在广东省设立个体工商户。(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