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战又起波澜 东林品牌遭反倾销对手抢注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3日 04:22 中华工商时报 | ||||||||||
【记者王义伟12日厦门报道】 在欧盟对华节能灯反倾销案中,民营企业厦门东林公司是业界公认最积极的应诉者。12日,该公司在厦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该公司“萤火虫”品牌遭反倾销对手西门子子公司欧司朗抢注。厦门东林强烈质疑欧司朗注册该商标的动机,并且已经于11日聘请律师在德国展开法律行动,请求德国相关部门对欧司朗的注册宣告无效。
萤火虫品牌始创于1997年,目前在国内已经颇具知名度。多年以来,东林的品牌推广工作在亚洲、非洲、美洲、欧洲成果不菲。 2000年5月,包括欧司朗在内的欧盟节能灯厂商提出对中国节能灯的反倾销诉讼,在起诉书列名的20家中国节能灯厂家中,东林公司名列其中。东林调查的证据显示,2001年6月,欧盟对该案作出终裁,包括东林在内的众多中国节能灯厂商被课以66.1%的高额反倾销税。就在同时,欧司朗在德国申请注册Fire fly(萤火虫)。在注册该品牌之后,直到今天,德国市场上并没有发现欧司朗公司“Fire fly”品牌节能灯销售。因此,东林公司强烈质疑欧司朗注册该品牌的动机。 新华国际知识产权(厦门)事务有限公司认为,西门子欧司朗公司在德国将“荧火虫”商标注册为自己品牌的行为显然违背了德国商标法律规定及公认的商业道德与诚实信用原则。 厦门工商部门官员表示,中国品牌被抢注的事件不断发生,这应该引起相关企业的高度关注。“品牌营销,商标注册先行”应成为一个企业开拓市场的重要准则。 律师表示,虽然德国的法律是保护注册在先,但是,由于欧司朗始终没有使用该商标,加上其他原因,东林公司有成功的可能。 短评 萤火虫也有自尊 和西门子、西门子的子公司欧司朗相比,厦门东林绝对是一个小企业。如果说西门子是一头大象,东林的身材真的就如同它的品牌———只是一只萤火虫。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这头大象连一支萤火虫都不放过。 早在1997年10月,东林公司就注册了以英文萤火虫为内容的域名,为此,东林付给中介公司的服务费用5000元。厦门东林董事长兼总经理贾强说,这种收费标准在当时是很高的。但是为了自己的品牌,他们毫不迟疑地付出了。 尽管对品牌如此关注,但是,对于一家1995年才成立的民营企业来说,要在全球近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推广自己的品牌,确实是力不从心的。所以,他们采取了重点开发的策略。这种策略,是一种无奈之举,但是,却被竞争对手抓住了。 中国入世已经接近3年,入世3年,中国人最应该熟悉并认可的世贸规则有好多,但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国民待遇。 所谓的国民待遇,通俗一点讲,就是公平。公平是什么,在本案中,公平的含义就是:萤火虫虽小,也有属于自己的尊严,也应该得到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