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用奥林匹克标志 3万余美元货物广州海关被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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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 13:44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谢思佳 通讯员/韩建全)笔者昨日获悉,近日广州海关查获了今年首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出口货物。 8月6日,广州海关驻萝岗办事处在查验湛江某公司申报出口的一批服装时,发现其中4000多件尼龙童装棉褛上有“OLYMPIC”英文字样,价值3.3万余美元。“OLYMPIC”属于专有名称类的奥林匹克标志,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已将其对“OLYMPIC”标志的专有权向海关
海关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进出口企业应当在合理的范围内了解其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合法规范经营,切莫为一时小利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