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某镇政府拖欠工程款42.5万元1000年还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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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10日 08:19 新京报 | ||||||||||
据新华社电 据海南省建设厅最近的一次调查显示,海南拖欠工程款中有60%以上属于政府拖欠。政府已成为了拖欠工程款的大户。 1998年,海口市琼山区的彭思明承建原琼山市旧州镇(现改为海口市旧州镇)的街道改造,道路全长1.433公里,路面宽14米,工程总造价70万元,建设资金由海南省交通厅拨款32万元,镇政府筹资38万元。该工程于1998年12月建成,并通过了镇政府和公路部门验收。
但镇政府却没能付工程款,到2002年6月底止,镇政府还欠彭思明工程款本息达42.5万元。镇政府承认这笔债,但只答应每年还400元,以此推算,彭思明要领齐这42.5万元钱,需要用1000年的时间,彭思明自我解嘲道:“我要千年等一回啦。” 除此外,儋州市政府的办公大楼投入使用已近9年,政府至今拖欠施工方700多万元;代表海南形象的“海南广场”和国家重点建设的美兰机场也有工程款拖欠。 海南省建设厅综合处一位处长说:“产生拖欠的根本原因,还是政府一些领导好大喜功,部分地方盲目攀比,滥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导致不合理的负债建设。” 拖欠工程款,使政府信用丧失,投资软环境变差,其危害性是很大的。目前,海南省已开始重视政府拖欠工程款问题。2004年5月中旬,海南省政府向全省各级政府、直属各单位下发了《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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