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将建企事业物价员制 自家人管好单位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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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 10:39 南方都市报 | ||||||||||
企事业自家人管好单位价格行为 广州将建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工作网络制度,首先在医疗和燃气等行业推行 本报讯 (记者李艳 实习生陈晓萍 通讯员蓝岚)广州市将建立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工作网络制度,物价员有义务规范本单位价格和收费行为,禁止单位利用标价和其他价格手
据悉,企事业单位物价员是指在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业务指导下从事本单位价格管理工作的人员。广州市建立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工作网络制度,采取分步推进的办法,首先在获得“双信”称号的单位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教育、自来水、公共交通、燃气、大型商业等重点行业建立物价员工作网络制度。建立企事业单位物价员工作网络制度,将进一步加强与企事业单位有关工作的联系,维护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物价员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督促本单位认真贯彻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本单位价格、收费的立项和调整;贯彻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为本单位价格决策提出建议,对本单位的价格和收费行为进行规范;开展价格调研,采集价格信息,监督实施价格决策,配合当地价格部门开展价格检查;了解、掌握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成本,运用现代市场营销观念,研究有利于增强市场价格竞争能力和企事业单位经济效益的价格策略;履行明码标价义务,标价内容真实、准确、规范,禁止利用标价和其他价格手段进行欺诈;听取消费者意见,协助解决本单位与消费者的价格纠纷;抵制和纠正市场经营活动中违反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对越权定价、各种乱摊派及其他增加企事业单位负担的乱收费以及侵犯其价格权益的行为向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举报;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供价格执行情况的信息,反馈价格管理的意见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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