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国内财经 > 正文
 
福建放宽农民工迁移限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 08:05 人民网-华东新闻

  就业与城市居民享同等待遇;在城镇就业并有固定住所,允许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迁入户口,保留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本报讯 福建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创新农村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全面清理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各种不合理收费和限制性政策,放宽农村人口到省内城市的迁移限制。

周旋于几个男人间的她 斗三国与众将一拚高下
无线精彩 无线雅典 走入香港梦想之都

  《意见》规定,农村人口在城市和城镇就业并有固定住所的,允许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的户口迁入,其子女上学、就业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对已经办理小城镇常住户口的农民,给予保留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允许依法有偿转让;允许5年内继续实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并承担相应义务。同时,加强劳动监察执法和用工管理,严禁随意清退、限制农民工就业,集中力量解决好拖欠和克扣工资、劳动安全、职业病防治等突出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到2010年,福建省每年将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0万人。

  据了解,福建省还将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岗前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未来6年每年培训15万人。建立乡镇劳动力转移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指导、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综合服务,促进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 (贾婕)






评论】【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亚洲杯精彩视频集锦
中国互联网统计报告
饶颖状告赵忠祥案开庭
赵薇邹雪纠纷
范堡罗航展 北京楼市
手机游戏终极大全
健康玩家健康游戏征文
环青海湖自行车赛
《谁是刀郎》连载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