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中学校领导合伙收百万改分数被提起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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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 11:48 法制日报 | |||||||||
某学院附中原校长金甲镇及原副校长、教务部主任三人因涉嫌受贿、贪污、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日前被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7月28日,来自朝阳区检察院的消息称,该院当天对某学院附属中等专业学校原校长金某、副校长石某、教务部主任柯某涉嫌受贿罪、贪污罪、招收学生徇私舞弊罪一案提起公诉。
该院向媒体透露的案情是,被告人金某伙同石某、柯某,在2003年7月招收学生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校长金某伙同副校长石某,先指使教务部主任柯某在电脑中将11名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的分数改为合格,后又为上述考生的试卷改分。由于怕事情败露,他们后来又伪造了试卷。 此外,金某、石某、柯某以学校收取赞助费为名,共收取学生家长100余万元。检察院称,此案在侦查过程中还发现,金某还涉嫌贪污20余万元。 虽然朝阳区检察院的消息隐去了案件涉及学校的名称及校领导姓名,但当天国内有媒体以“蛀虫校长牵出‘腐败财神’”为题,报道了甘肃省财政厅原副厅长郑卫民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的消息,报道援引兰州司法机关的调查指出,涉案学校即北京某学院附中。 这两起案件到底有什么关联?据了解,2003年4月,甘肃省财政厅原副厅长郑卫民为了让其子郑某到该学院附中上学,托人找到该学院附中校长金甲镇,金甲镇狮子大开口说要交纳30万元“赞助费”。郑卫民吩咐甘肃省石化公司驻兰州办事处主任王唐升从其管理的陇兴公司拿出30万元,以赞助费的名义给了该学院附中。后来,这30万元赞助费被金甲镇贪污。金甲镇被北京朝阳区检察院批捕后,郑卫民也随之落入法网。 同日,此案牵扯出的甘肃省财政厅原副厅长郑卫民涉嫌贪污、受贿一案在甘肃开庭。(记者 陈峰)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