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严格考核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质量许可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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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3日 23:4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八月三日电 (记者 刘长忠) 记者今天获悉,国家质检总局要求“自八月一日起,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将各生产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生产企业的质量许可证考核材料统一上报总局,由总局审批并统一发放许可证”。 国家质检总局为此发出的通知指出,各直属检验检疫机构要严格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质量许可证的考核和发放工作,加强对出口烟花爆竹等高危险性货物的检验与管理,
通知强调,要加强对《国际危规》中所列易燃液品、易燃固体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毒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和其他杂类危险品的危险特性的鉴别与分类工作。进一步加强进出口化学危险品及其包装容器检验人员及相关实验室的统一协调管理,加快化矿实验室、化学危险品鉴别与分类实验室及其包装实验室的整合,尽快建立和完善化学危险品鉴别与分类实验室,在今年内实现执行联合国《国际危规》对化学危险品进行分类的规定。加强进口放射性高风险货物的检验监管工作,对进口重金属精矿等放射性高风险货物实施批批检验。 通知要求,各检验检疫机构要抓紧进行进出口化学危险品生产、检验人员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危险货物事故预防、应急救援预案,并依法严格执行进出口危险货物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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